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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9-14

施行日期:2005-09-14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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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系统各单位、各业务处室:

2005年国庆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公用行业服务功能,保证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履职到位。市政公用行业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运行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系统各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逐级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一岗双责”,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分兵把口,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履职到位。要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把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深入排查,消除隐患。行业各经营单位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单位经营(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区域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做到不漏检,不留死角。对事故易发或多发部位要进行反复查,回头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不留后患。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组织检查,对涉及的重大问题,要亲自协调解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行业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安全。局属各客运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游规模大、游客多、交通流量大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客运安全。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客运车辆行停秩序。做好客运车辆调度工作,合理安排司乘人员作息时间。加强公交场站管理,做好站内客流、车流疏导工作和夜间停车场(点)的安全巡查工作。加强客运车辆的检测、维护(包括车载CNG系统),严禁带病车辆上路,确保车况安全。各天然气供应单位要做好天然气门站、储配站等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输配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测检查,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燃气抢修队要实行24小时待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平稳供气。加强安全用气宣传,特别要提醒住户注意燃气使用安全。各CNG、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维护工作。加强对充装气瓶的检查,严禁充装不合格钢瓶,严禁向无证经营户提供气源。自来水供水单位要做好自来水厂、加压站等重要供水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确保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和自来水水质安全。要增加对水厂、管网等输配设施的巡查力度,提高管网抢修效率。市政设施管理处要加强对市政桥梁(涵)、隧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市政桥梁(涵)、隧道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城市道路、人行道、护栏及窨井盖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公交场站、客运车辆、燃气储气站、危化品存放区、油库、办公区域及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有建设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加强施工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日期间,除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用车外,其它车辆一律入库。节日期间要安排好职工生活,及时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化解矛盾,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四、加强值班、严明纪律、落实预案。各单位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相关领导要按规定和抢险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要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各单位于9月22日前,将本单位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安排(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局。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成都市市政公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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