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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昌县2006年公民职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3

施行日期:2006-03-23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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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会昌县2006年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会昌县2006年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快我县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实施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当前我县劳动者技能状况和就业者劳动素质与“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不相适应的现实矛盾,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方向,从建设和谐平安会昌,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培养造就一批一专多能的技术技能人才和有知识、有技能、有素质的城镇新型公民,促进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全年完成培训城镇公民40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含转业转岗人员)1600人、在职职工及各类专业人员1000人;城镇新增劳动力1000人、企业管理人员200人、创业培训200人(其中下岗人员SIYB项目培训80人),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培训就业率达到70%以上。

2、全面推行培训合格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制度,实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制度。全年培养初、中级技能人才800人,进一步改善劳动者技能状况,提高生产加工型企业获证技术工人比重。

三、培训工种和内容

培训工种:家政服务、电车、电脑、文秘、电子通讯、中式烹调、建筑、保安、电子电工、美容美发、织机、创业培训等。

培训内容: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重点对城镇公民进入非农产业所需知识和职业技能以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厂规厂纪、安全知识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广大城镇公民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和择业能力。

四、培训方法

城镇公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县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集中在县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生源(生源计划分配见附件1),分期分批组织生源,到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将报名情况于每月月底分工种报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工种的报名情况按培训计划督促培训机构按期开班培训;各培训基地应根据各乡(镇)开具的培训介绍信,采取灵活办班的方式开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同时,为要求办理职业技能鉴定的参训对象,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全国通用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城镇公民职业化培训工程的社会影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镇公民参加培训后成功就业或创业的典型,宣传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城镇公民培训的成功经验,在乡镇张榜公布相关工作方案,让公民了解相关政策,推动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进程,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的良好局面。

2、实行公民职业教育行政责任制。2006年把公民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要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18~45周岁的公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3、建立健全公民职业化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机构认定审批制度、培训机构检查评估制度、学员考勤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持证上岗、业绩考评和异地交流派遣制度、教学计划、大纲审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学评估与信息反馈制度及考试考核、证书发放管理制度。

4、加大公民职业化工程教育经费投入,专款用于公民职业教育。县财政将按照培训计划人均不少于50元的标准进行培训经费补贴。资金审核拨付程序:每期培训班结束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应提供培训总结报告和资金申请,同时提供课程安排表、培训人员名册、培训合格人员合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培训合格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经县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财政局核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筹集”的培训投入机制,以保障公民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5、加强公民职业化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各职业培训基地要围绕工业园建设,按照企业用工计划和劳动者就业愿望,搞好培训需求预测,着力开发培训项目,合理设置培训专业,采取“订单”式和校企合作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突出培训效果。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化局要充分发挥人事劳动局培训中心、职业技术学校的培训工作的示范作用,定期开展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的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县财政要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开展培训基地建设。

6、建立劳动力的培训与输出机制,积极探索劳务派遣的公司运作模式,重点实施“招工与招生相结合、办厂与办校相结合”工程,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良性对接。

附件1:

2006年会昌县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培训生源分配表

序号

单位

任务数(人)

序号

单位

任务数(人)

1

筠门岭

200

10

洞 头

120

2

周 田

260

11

永 隆

200

3

清 溪

120

12

富 城

200

4

高 排

200

13

文武坝

700

5

右 水

200

14

珠 兰

200

6

晓 龙

140

15

庄 口

200

7

麻 州

200

16

庄 埠

200

8

中 村

200

17

西 江

260

9

站 塘

200

18

小 密

200

合计

4000

附件2:

2006年会昌县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培训计划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培  训 工 种

计划任务数(人)

1

县经贸委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知识》

200

2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算机知识》和《知识产权保护》

800

3

县劳动就业局

电脑、烹调、针织、电车、中药保健按摩

1200

4

县职业学校

电车、电子通讯、电脑、家政服务、保安、车工

800

5

县上海针嘉灵织有限公司

针织

500

6

赣州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

电脑、电车

500

合计

4000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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