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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人口变动、劳动力跟踪和安全感三项调查扩大样本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政发(2003)20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10-18

施行日期:2003-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统计监测,量化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目标进度,更加及时准确掌握全市人口动态变化、劳动就业、城市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等重要指标数据,根据省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2003年人口变动、劳动力跟踪、安全感三项抽样调查扩大样本试点工作。此次调查试点以全市为总体,调查范围包括全市各个区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为确保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人口变动、劳动力跟踪和安全感三项调查,从组织实施到汇总结束将历时半年,涉及调查项目近50个,时间紧迫,内容复杂。为保证调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展人口变动、劳动力跟踪、安全感三项调查扩大样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统一部署,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人口变动等三项调查扩大样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请于2003年10月25日之前报市统计局。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公安、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保证调查人员抽调到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特别是要加大社会舆论宣传的声势和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这次调查扩大样本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被调查者积极支持调查工作,主动配合,如实填报。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这次调查扩大样本试点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其难度,采取有力措施,排除一切干扰,始终把“依法填报、质量第一”的要求贯穿于调查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加快工作进度,保证数据质量。

四、各级政府要确保调查工作必要的经费支出。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区县财政要按人均(调查抽中人数)不少于7.5元的标准拨付本地区调查经费,以确保调查、录入、总体推算等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00三年十月十八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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