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绿化委员会组织拟定的《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二年八月三十日
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建设绿色通道,对于构建和完善全市绿化总体格局,全面提高绿化水平,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要把绿色通道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要求,为使全市绿化总体格局合理,有序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设计,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围绕把宜宾建设成为长江上游一级中心城市暨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大力植树造林,种花种草,改善重点城镇和交通沿线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新绿化格局,为实施绿色通道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原则。
(二)规划原则:一是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二是与生态工程建设相结合,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三是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常绿乔木和竹为主,乔、灌、花结合;五是统一规划、分年实施的原则。
二、规划设计的范围
绿色通道建设的范围为全市境内的铁路、县道以上公路、主要江河和城镇进出口通道及城(镇)郊结合部环城带。具体规划范围如下:
(一)铁路
1、内昆铁路宜宾段
2、金筠铁路
3、宜珙铁路
(二)市内干线公路
1、内水高速公路
2、宜宾-竹海
3、宜宾-石林
4、宜宾-泸州
5、巡(场)-洛表-石(林)
6、宜宾-龙华
7、宜宾-自贡
8、宜宾-筠连
9、大渡-二龙口-竹海
10、江安-长宁
11、巡场-高县
12、李端-沙河
(三)水系
1、金沙江宜宾段(宜宾-水富)
2、岷江宜宾段(宜宾-泥溪)
3、长江宜宾段(宜宾-井口)
4、南广河南广段
5、古宋河兴文-石林段
6、红桥河
7、关河
8、长宁河(竹海镇-龙头镇)
(四)宜宾市规划建城区
1、“三山”:翠屏-真武山、崔科-白塔山、七星山;
2、“三江”:岷江菜坝-合江门段、金沙江柏溪-合江门段、长江合江门-盐坪坝段;
3、城区进出口通道:包括川云中路城区进出口、高速公路城区进出口。
(五)县城及省级试点城镇进出口通道和环城带。由各县根据城镇实际情况进行规划。
三、规划设计的内容、单元和标准
(一)公路界桩范围内
1、公路界桩范围内主要是进行公路行道树栽植。公路规划设计的基本单元为道班,栽植树种尽可能与原有行道树树种保持一致,采用大苗栽植。
2、公路绿化用地单侧按5米宽规划,宜绿地段每公里单侧栽植株数不少于500株。
3、对上述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县道公路、省道公路两侧宜绿空缺地段的行道树进行填平补齐,确保县道公路两侧至少各有一排规范栽植的行道树。
4、省道以上公路两侧宜绿地段内仅有一排行道树的地段,应再栽1-2排行道树,确保省道公路有2-3排行道树。
5、不宜栽植乔木的边坡、护坡,应种植多年生灌木、花草或藤蔓植物覆盖。
(二)公路、铁路两侧扩展绿化
1、规划设计范围内的公路、铁路两侧界桩以外的未绿化的宜绿区域为扩展绿化区域,成片造林规划设计以小班为基本单元,采用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小班面积一般不小于5亩(特殊情况下不小于1亩),造林树种落实到小班。
2、扩展绿化区域的第一面坡1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要求全部植树造林。
3、扩展绿化区域15度以下的缓坡、平地(旱地),两侧绿化水平距离单侧不低于10米,树种以具有一定观赏性的常绿乔木为主。
(三)江河两岸绿化
1、规划设计范围以内的江河,常年洪水线为绿化的起点线,成片造林规划设计以小班为基本单元,采用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小班面积一般不小于5亩(特殊情况下不小于1亩)。
2、常年洪水线附近以造竹为主,根据条件栽单排、多排或成片栽植,其余区域可考虑栽植树木。
3、江、河两侧第一面坡1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要求全部绿化;15度以下的缓坡耕地、平地(旱地),两侧绿化水平距离单侧不低于10米。
(四)宜宾市城市规划区绿化
1、“三江”两岸洪水线以上单侧100米范围内应全部绿化;
2、“三山”宜绿陡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
3、城区进出口通道两侧绿化带宽度不低于30米;
4、规划建设区城郊结合部第一面坡全部绿化,建成环城林带;
5、规划区绿化的树种选择应有利于改善与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
(五)县城及省级试点镇进出口通道和环城(镇)带建设。应根据其自然条件,以美化城(镇)、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科学、合理地选择绿化树种品种,实行树、竹、果、草、花并举。
(六)规划建设投资和建设用地
1、规划期绿色通道建设总投资和分年投资情况,绿色通道建设投资来源;
2、规划期绿色通道建设用地总量和分年用地数量,绿色通道建设用地来源。
四、规划设计期限、完成时间、成果
(一)实施期限
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期限为2002年12月-2005年。各区县应本着首先突击重点、分年实施、稳步推进原则,根据资金、种苗等准备情况,合理规划2002-2005年分年度建设任务,2002年12月重点抓好试点和示范工程建设。
(二)规划设计完成时间
县级规划设计于10月20日之前完成,市级汇总规划设计于11月20日之前完成市级汇总。
(三)区县规划设计成果
1、区县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意见;
2、规划设计报告及规划设计说明书;
3、相关表格(见附表);
4、全县(区)绿色通道建设布局图;
5、小班(地段)作业设计图(1:10000地形图)。
(四)市级汇总成果
市级汇总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从市林科所、林勘队、林业局等单位抽调人员进行汇总。
1、规划设计说明书
2、分区县分线路汇总表
3、全市绿色通道建设布局图
4、局部区域动态演示效果图。
(五)县级规划设计成果上报
1、县级规划设计成果需经区、县政府审核认可,并以区、县政府文件上报,主要内容包括:
(1)区、县政府关于上报县级规划设计成果的报告;
(2)区县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意见;
(3)规划设计报告及规划设计说明书;
(4)有关表格(见附表);
(5)全县(区)绿色通道建设布局图;
(6)小班(地段)作业设计图(1:10000地形图)。
2、县级规划设计成果于10月20日之前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并抄送市级有关部门。其中,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一式3份。
五、规划设计的组织与实施
(一)、成立规划设计领导小组。市、县(区)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林业、水利、交通、城建(园林)、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设计领导小组。实行区县政府负责、绿化委员会牵头的办法,以区县为单位组织绿色通道建设的规划工作。
(二)、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分别由各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成立规划组,对责任范围内的绿色通道建设进行规划,由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上报。交通部门负责公路行道树栽植规划设计,水利部门负责江河绿化规划设计,林业部门负责公路、铁路、江河两旁的扩展绿化和环城(镇)林带建设规划设计,城建部门负责城镇进出口通道规划设计。涉及到责任范围有交叉的,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三)、加强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后,对各区县的绿色通道规划设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
(四)、落实经费和具体人员。一是市、区县都要落实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设计工作经费;二是市、区县都要落实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设计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附件:1、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
2、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公路(水系)造林作业设计一览表
3、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分乡镇规划任务表
4、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坡耕地造林规划任务表
5、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规划任务及年度规划表
6、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种苗需求量规划表
7、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投资估算及年度投资表
8、宜宾市绿色通道建设树(竹、草)种面积汇总表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