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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结上报城市建设和"城市经营"情况的函

发布部门:河北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冀建传真(2003)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1-22

施行日期:2003-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人民政府:

近日,省委书记白克明、省长季允石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城市经营”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省建设厅认真总结我省和学习借鉴外省在城市经营上的做法和经验,推广典型,引导各市、县走城市经营之路,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为此,请各市将近几年在城市建设和经营城市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认真进行总结,以便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总结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近几年城市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包括投资、基础设施水平、主要城市基础项目等)和主要做法。

二、近几年在城市经营中的主要做法:

(1)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情况。包括土地收购出让制度的建立、收取土地出让金情况、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情况等。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和民间资金情况。包括采用特许经营权、BOT方式、中外合资合作建设、利用民间资本建设等。

(3)盘活市政公用资产情况。包括对市政公用资产经营权的转让、市政设施冠名权的出让等。

(4)各市城建投融资公司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5)其他主要做法。

三、在城市经营中主要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材料要简明扼要,数据翔实。请各市接通知后务于1月30日前将材料报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37号,联系人:郭林书、魏海平,电话:7904560)。

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河北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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