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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2003年全市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蚌政办[2003]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2-25

施行日期:2003-02-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指挥部《关于2003年全市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2003年全市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实施方案

(市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指挥部)

2003年2月

2003年是全市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的第二年,也是拆违章、清占道、疏交通、整景观活动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把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城市管理、树立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继续加大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力度,齐心协力打好攻坚战,坚定不移地将拆违战役向纵深推进,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完成60万平方米的拆违任务;全面整治17条一类道路和28条二类道路;着力抓好1片风景区、2条铁路沿线、4座路桥的拆违和环境整治;重点整治13个居民生活小区、改造一批老住宅小区;确保退出7处骑路市场;集中改造一批街道景观。努力实现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市政公用设施明显改善,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新的违法建筑明显减少。

三、基本思路

(一)规划先行,标本兼治。以规划设计为依据,实现拆违后规划与建设紧密衔接。对重点片区、重要道路坚持高起点规划,在拆违总体方案确定的前提下,按照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兼顾整体性、科学性、系统性,确定年度拆违、建设和整治内容,并注重与远期建设相衔接,确保拆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机关带头,率先拆建。按照“先机关、后单位、再个人”的原则,继续加大党政机关带头拆违、带头建设、带头整治的力度,以市直机关为龙头,向区直机关和街道、乡镇延伸。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从本单位做起,从我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教育群众,推动拆违工作全面展开。

(三)政策配套,调控引导。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解困房、廉租房等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实行有效的调控和引导,以推进拆违工作顺利进行。对因拆违产生的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益设施减少问题,采取就近配套等办法予以解决,对拆违后住房特殊困难户由所在单位设法给予解决。

(四)经营城市,利用资源。贯彻经营城市理念,实行拆违、拆旧、拆小结合,按照市场机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施土地收储,采用招商引资、吸引社会和个人投资的方式加以开发利用,通过拆建结合和环境整治,提升土地价值,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步入良性循环。

(五)求精务实,拆建并举。按照“拆除一处违建、整治一片环境、建设一批景观、收到一方效益”的要求,抓好拆违、建设和整治工作。做到边拆违、边建设、边整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拆违整治后环境面貌的显著变化。道路两侧的违建拆除后,要及时进行扩路和绿化,对居民生活小区要实行复绿,做到拆违还绿、拆墙透绿、拆旧建绿,增加绿化面积,突出绿化景观效果。

四、主要任务

(一)继续完成2002年重点拆违、建设和景观路的整治任务

1.坚决拆除罗马浴池、花湖公寓、工农路南端和东海大道两侧等违法建筑。

2.继续完成2002年市指挥部下达的重要拆违和建设任务,及时拆除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

3.继续完成宏业路、中荣街、国货路步行街、淮河路、朝阳路(东海大道至朝阳路淮河大桥)5条景观路的整治任务。

(二)集中整治一、二类道路

1.对治淮路、凤阳路、淮河路、解放路、延安路、胜利路、东海大道、工农路、朝阳路、涂山路、燕山路(朝阳路─大庆路)、蚌怀路、交通路、宏业路、丰原大道、纬四路、华光大道等17条一类道路拆、建、改并举,全面拆除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和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旧建筑、临时建筑、防盗窗,集中整治书报亭。对沿街建筑立面、广告店招、绿化小品和路面、杆线、灯光设施、站牌路牌、停车设施等进行改造出新。

2.对中山街、国庆街、国治街、解放一路、解放二路、解放三路、新淮路中段、国强路北段、雪华路、南湖路、长淮路、沿淮路、南山路、纬一路、前进路、中荣街、吴湾路、大庆二路、长丰路、长兴路、长乐路、东海南路、红旗一路、红旗二路、红旗三路、红旗四路、太平街、青年街等28条二类道路进行拆、建并举,重点拆除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整修市政设施和道路两侧街景。

(三)集中整治1片风景区、2条铁路沿线、4座路桥环境

1.整治南山公园。拆、建、改同步,重点拆除南山公园内及周边的违法建筑,整治环境,增强休闲、游览功能。

2.整治城区内京沪铁路线、淮南铁路线沿线两侧区域。对北起淮河铁路桥、东至曹山的京沪铁路线两侧和北起解放路立交桥、南至东海大道的淮南铁路线两侧,集中拆除违法建筑,整治脏乱差现象,绿化美化环境,形成两条景观走廊。

3.整治解放路立交桥、凤阳路立交桥、解放路淮河公路桥、朝阳路淮河公路桥周边地域。重点拆除公路桥周边的违法建筑,整治周边环境并进行亮化美化,形成周边环境与公路桥相协调的整体风貌。

(四)整治部分重点居民生活小区

各区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居民生活小区进行重点整治,选择一批老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建立物业管理,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具体区域是东区的蚌医附院小区、车站新村、两站小区、教师新村、宏业路两侧小区,中区的胜利二村、胜利三村、胜利五村、太平街小区,西区的新船塘小区、朝阳新村,郊区的郊区政府生活小区、张公山小区,高新区的张公山七村一居、八村一居,新城区的南湖小区。

(五)实施退路进场

完成7处农贸市场退路进场任务,解放二路中段骑路市场退路进新淮农贸市场,雪华骑路市场退路进东城嘉园农贸市场,国安街骑路市场退路进余庆苑农贸市场,纬一路骑路市场退路进安德副食品市场,红旗一路骑路市场退路进新天地农贸市场,淮上路骑路市场退路进淮上南路农贸市场,宏业村骑路市场退路进宏业路市场。全面启动建设市政府确定的17个农贸市场中未实施的项目。

(六)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区改造中的拆违区域

东区的15号棚户区、18号棚户区、19号棚户区、金东大市场、宏业路5路车终点站,西区的西区防洪工程、丰原集团扩建工程、光彩大市场二、三期工程、张公山大塘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红旗三路棚户区拆迁工程、张公山路棚户区拆迁工程,高新区的新湖集团开发用地、张公山路用地、山南新村东海大道以北开发项目用地,新城区的工农路南端东侧(施徐村)康恒公司开发用地。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障、部门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各区政府和高新区、新城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道路、城乡结合部、生活小区、小街小巷和其它地区、地段违法建筑拆除、建设和整治后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市建委负责完成17条一类道路、28条二类道路及解放路立交桥周边和南山公园拆违后建设和绿化、亮化等景观整治工作,并对各区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的67条三、四类道路拆违后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三)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拆违办负责做好拆违期间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制订拆违期间的纪律、监察保障方案。

(四)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做好拆违期间的政绩考核和目标考评工作,负责制订拆违期间的组织保障方案。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拆违期间的宣传保障方案,组织新闻单位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六)市委政法委负责制订拆违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方案,协调司法部门对拆违工作予以支持。

(七)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拆违中的治安工作,积极支持各区强行拆违行动,集中警力维护强拆现场秩序,依法对妨碍拆违工作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保证拆违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清运拆违垃圾车辆顺利通行。协同信访部门做好拆违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八)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协调指导市直各部门的拆违工作。

(九)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拆违资金,确保预算计划内的拆违经费按时到位。

(十)市规划局负责对违法建筑、违章建筑的认定,负责拆违的建设规划设计指导工作。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土地权属和非法占地的认定及土地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二)市工商局负责对确定拆除违法建筑中的经营户停发营业执照,对已发放的要及时做好变更登记;参与做好退路进场的相关工作。

(十三)市房管局负责做好居民生活小区物业管理和拆迁安置指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拆违中的解困房、廉租房安置工作;对违法建筑进行产权确认并停发房屋租赁证,对已经确认或发证的,要限期收回。

(十四)市供电局、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对限定自行拆除期限到期后确定拆除的违法建筑,实施停电停水。

(十五)市法制办负责拆违工作的法律指导。

(十六)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拆违过程中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十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依法强制拆违工作;配合各区对新出现的违法建筑及时予以拆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书报亭的整顿工作。

(十八)市直机关各部门在率先带头拆除本单位违法建筑的同时,负责督促、检查下属单位的拆违工作。

(十九)各区政府统一安排辖区内驻蚌部队、单位的拆违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3月)

1.元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完成《关于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宣传方案》、《关于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方案》、《关于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组织保障方案》、《关于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市容环境纪律、监察保障方案》等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2.2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完成对主次道路、生活小区和重点区域违法建筑的摸底调查工作。市指挥部下达拆、建、管目标任务书。

3.3月底前完成有关规划设计工作和主干道景观整治设计工作。

(二)实施阶段(2月-10月)

2至10月份完成拆违和建设任务。各区根据各自任务,按照“先主后次,先易后难,先机关、后单位,先干部、再群众”的原则分期分批开展拆违工作,全面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各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指挥部备案。

(三)验收阶段(11月-12月)

11月份以后,按照总体目标任务逐级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拆违指挥部通报全市并责成各单位按分工限期进行整治。

七、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全年拆违总任务的按期完成,制定以下拆违保障措施和工作运行机制。

(一)保障措施

1.组织工作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拆违指挥部具体安排指挥,形成系统工作网络,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按照“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的原则,市、区、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建立责任制,年底逐级考核验收,并将拆违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市、区两级目标考核范围,列入对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之一。

2.宣传舆论保障。坚持舆论先行、层层发动、把握节奏的原则,达到宣传有力、氛围浓厚、全民参与、有序平稳的目的。

3.社会稳定保障。按照“以块为主、单位负责、责任共担”的原则,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各区制定处理突发事件、民事诉讼等工作方案。司法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和民事调解工作。信访部门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接访。

4.纪律监察保障。市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级行政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区逐级落实检查考核制。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拆违期间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拆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运行机制

1.目标管理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制,并做到逐级分解、逐级负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拆违工作的目标管理网络。

2.考评奖惩机制。对拆违工作开展好、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和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物资奖励;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对拆违工作开展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拆违工作顶着不办、问题较多的单位,除进行曝光外,市拆违指挥部给予通报批评,对个别违反拆违纪律的,依据有关党纪、政纪给予严肃处理。

3.建立投入机制。采取多元化投入、分级负责的办法解决建设资金,以确保拆违后的建设及时跟上。一、二类道路的建设由市建委负责;三、四类道路和小街小巷的建设由各区负责。居民生活小区建设由产权单位或主管单位负责。单位内部及临街建筑的建设和整修由所在单位负责。

4.监督检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拆违工作进行视察、监督。实行市指挥部成员包区责任制,市指挥部督查组和驻区督查组跟踪督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拆违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拆违工作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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