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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南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政发[2003]9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5-14

施行日期:2003-05-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规划局拟定的《南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南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南京市规划局 2003年4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和国务院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文)要求,各城市须尽快编制或调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并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的,停止新申请建设项目的选址,项目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的,城乡规划部门不得核发选址意见书,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议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现根据国务院和九部委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方案。

一、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1、以做全省“两个率先”排头兵为规划总目标。本规划以南京争做全省“两个率先”排头兵为战略目标,通过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城市建设思路,落实重点发展空间和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建设实施建议。

2、围绕城市发展的重点、突出解决关键问题。本规划的重点是在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一疏散、三集中”、“一城三区”和呼应沿江开发等总体战略指导下,以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总体功能为重心,引导城市有序发展。

3、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强政府对城市发展的调控能力。本规划主要研究落实政府投资的项目(如基础设施)和政府可以调控的项目(如通过土地拍卖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经济适用房),以引导城市发展的重点和方向,而对于由市场决定的开发和建设活动,则主要提出土地总量控制和布局引导。

4、强调各项建设的协调整合,整体推进城市发展。本规划将充分体现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为重点地区的发展提供合力。规划过程中将依靠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广泛参与,体现经济发展计划、城市建设计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二、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范围和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除溧水、高淳两县外的11个市区。

2、规划期限:五年,即2003年至2007年,其中部分内容提出2005年的形象进度和重点项目安排。

3、规划主要目的

(1)提出近期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根据“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和“一疏散、三集中”、“一城三区”的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提出我市近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提出城市发展、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策略措施。

(2)确定城市近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城市发展战略及重点,确定城市近期发展规模和分单元的城市建设规模的构成和分布。

(3)明确近期建设重点地区用地布局:根据近期建设规模和各类用地空间的发展需求,对近期重点发展区域进行具体的土地利用规划(接近于分区规划的深度),明确各类建设地区的用地性质、规模、比例,划定城市严格控制保护区。

4、规划主要内容

(1)根据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重点,明确全市和分地区的经营性用地(房地产、市场、商业、商务办公等)的规模和布局,确保政府对城市发展的引导和土地收益。

(2)近期工业发展用地和布局:落实工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方略,根据全市经济和工业发展需要,以国家、省、市级工业开发区为集中建设的载体,明确工业发展的主要布局和建设布局准则。

(3)居住发展和人居环境建设:根据近期城市住房发展目标,确定全市居住用地的规模和布局。按照建设绿色南京和塑造滨江特色的要求,提出城市近期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划定城市发展严格保护地区。

(4)基础设施和重要公共设施建设: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的战略和建设重点,对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重要市政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予以安排和确定,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区级以上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安排和建设时序。

(5)商贸流通、旅游景区等三产建设:根据建设区域商贸物流中心的需要,提出我市重大商贸市场、物流设施建设的布局和相应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根据全市旅游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旅游资源布局,提出重点建设发展的风景区、旅游区的建设意见。

(6)规划实施资金分析和政策保障措施:根据近期建设的规模和项目,进行资金投入分析,对资金安排提出建议。同时从保障规划实施的角度,提出相关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三、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1、组织形式:由市规划局牵头,有关区和相关部门配合。市规划局负责编制规划工作计划和各地区、各部门规划设想的综合工作。市规划设计院具体承担规划编制任务。规划涉及的11个区政府、指挥部、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按《南京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确定的分工和内容要求提出本地区、本部门的近期建设规划设想。

2、进度安排:整个工作在2003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和工作发动阶段:4月底?5月初

①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和技术路线

②基础资料准备(相关规划、地形图等)

③成立组织机构,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现状调查、座谈和调研阶段:5月初-5月中下旬

①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现状调查、座谈和调研,形成规划思路

②各地区、各部门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近期规划思路和设想

③细化工作内容,开展规划前期调查和研究

(3)编制规划初稿和征求意见阶段:5月下旬-6月中旬

①设计单位编制提交近期建设规划初稿

②规划初稿征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

③向市政府汇报,听取指导意见

(4)完善形成规划成果上报审批阶段:6月中旬-6月底

①修改完善,提交专家评审

②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最终成果

③上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3、地区和部门分工

(1)规划范围内的11个区政府和市老城环境整治指挥部、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仙林大学城管委会根据南京城市发展规划和本《方案》内容要求提出本地区的近期建设规划初步设想。

(2)市建委、市计委、市经委,市国土局、房产局、交通局、园林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旅游局、商贸局、市政公用局和市地铁指挥部作为紧密联系部门,参与这项规划工作(具体分工意见附表)。

(3)规划涉及的其他部门作为配合单位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和设想。

上述有关单位请在5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部门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函告市规划局办公室,并在5月25日前将本单位近期建设规划初步设想书面材料交市规划局办公室。(市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733846)

附:南京市近期建设规划相关地区和部门分工方案

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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