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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主城区今年第二阶段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3]17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9-30

施行日期:2003-09-3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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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为了干干净净迎接国庆,巩固和发展前阶段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树立我市市容环境卫生良好形象,今年9月,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市爱卫办对主城区今年第二阶段(7月至9月底)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通过明查和暗访,从总体情况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整治工作力度,狠抓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考核结果为:第一名北碚区(97.1分);第二名南岸区和渝中区(96.7分);第三名渝北区和沙坪坝区(95.9分);第四名九龙坡区和巴南区(95.1分);第五名高新区(90.2分)。为鼓励先进,特对获得考核前5名的8个区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并由市财政各奖励1万元。

希望各地继续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狠抓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为进一步提升重庆城市形象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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