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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两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03]2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6-17

施行日期:2003-06-1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两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系统两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两风”建设的总体部署,为将“两风”建设引向深入,提高政府工作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两风”建设的要求,以促进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建立依法行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的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坚持重点突出、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廉洁规范行政、改进政府工作,着力解决政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政府部门“两风”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开放型政府。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依法行政机制

1.规范决策程序。

(1)进一步清理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

(2)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提交计划:各部门应于年初向市法制办上报拟以市政府名义发文计划,法制办据此提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发计划。未列入计划的,政府原则上不制发。提交送审:各部门代拟文件稿及制发依据和制文说明应提前报市法制办审核把关。报审内容缺项的,不予受理。修改会签:各部门按法制办审核意见修改后,需其它部门会签的,应先进行会签。审定制发:部门将会签后的代拟文件稿连同制文说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审批发文。

(3)以部门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须事先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未经审核同意擅自下发的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撤销。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执法资格。未经市政府授予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及个人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授予行政执法权,不得进入执法岗位,已安排到执法岗位上的要进行调整。

(3)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政府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规范行政执法的细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4)各部门要认真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特别是被动式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的工作流程必须对外公示。

(5)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责任,严格考评、奖惩。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

(1)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规范执法条例》、《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市监察局、法制办负责对各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追究行政执法中过失、错案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2)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行政处罚听证制和国家赔偿行政追偿制。

(3)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凡国家明文规定不能以罚代处的,必须执行罚处结合,执罚部门不得擅自以罚代处以及提高或降低处罚标准。

(4)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实行行政处罚监督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到定期、及时复议,经复议撤销原行政决定的,原行政部门必须执行复议决定,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以上工作由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立廉洁从政机制

1.政府公务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凡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与执行机构必须分设,规范采购行为。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和调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制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厉惩处坐收坐支行为。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收费规定,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出台各种收费办法,不得擅自更改收费标准、增加或减少收费项目。除国家、省、市有明确规定减免的收费项目,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减免。确实需要减免的规费,应按程序报批。

4.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经营性土地有偿竞价出让制度,禁止规避招投标和暗箱操作。国有资产处置必须实行市场化运作。重大项目建设必须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各级公务员一律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5.认真执行无偿代办制度,凡按规定应无偿办理的,必须无偿办理,严禁弄权勒卡和乱收费。

6.各部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一律公示、公开。

7.政府部门科级干部任免必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并逐步推行候选人公示制。

以上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建立高效施政机制

1.上报市政府处理的文件,要标明急缓等级。市政府应按急缓程度及时研究并做出批复。不得急件缓办,缓件拖办,力求做到日清日结、月清月结。

2.对于市委重大决策和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市政府领导现场办公会议、协调会议议决的事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按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对推拖不办的,追究领导责任。

3.健全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目标责任要进行量、质、期的细化分解,做到任务明确。各部门也要建立本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对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对公务员多次不能按时限完成任务的,要依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实行公务员一票否决制度,凡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举报投诉违法违规行政并经调查属实的,年度考核等次降档,被投诉单位一律按不达标处理。对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推诿扯皮、刁难侮辱群众等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经教育仍无改变的,予以辞退。

4.在工作推进中,既要坚持实事求是,更要解放思想,具有创造性,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每个部门每年都要有1、2项能够加快推进经济发展和政府各项工作落实的改革措施。

5.制定《市政府部门办事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基本建设审批工作流程,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兴办企业审批工作流程,其他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本部门工作流程。办事工作流程既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又要规定办结时限,并进行公示。

6.严格执行限期办结制度。政府各部门承担的一般审批事项要在7个有效工作日内,重大事项要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不能给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对群众信访的,主管部门能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也必须在3日内给予答复,并做好解释工作,不得不文明接待或野蛮接待。

7.涉及经济发展的有关部门每季都要搞1次上门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以上工作一、二、四、六、七项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三、五项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建立监督机制

1.加强层级监督。

(1)市政府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进行监督;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监督本级政府副职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政府副职负责对分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监督;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副职进行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进行监督。

(2)市政府主管战线领导每季度要总结本战线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及以上3个机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3)市政府督办检查室负责对下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并随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列入政府督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呈报情况。因情况变化需要延长完成时间的,要及时向政府督查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反馈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不及时反馈情况的要进行通报。

2.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按照人大对政府部门的审议意见和政协的建议要求推进和改进政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向代表、委员征求办理意见。

3.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政府特邀督查员督查工作制度,政府特邀督查员有权对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廉洁行政、高效施政情况施行督查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反馈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各部门也要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落实及依法行政情况。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4项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两风”建设的治本措施,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此方案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明晰奖惩,组织实施,保证4项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各部门要将细化方案分别报市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和人事局。

(二)负责4项机制组织实施的责任部门每季度要进行1次检查、抽查或明查暗访,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三)各部门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机制运行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配套措施,提高运行质量。

(四) 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例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召集,参会单位为市政府相关部门。例会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是交流“两风”推进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下步工作。

(五)对违反有关制度的部门或个人,4项机制监督责任部门有权向相关部门建议处分。4项机制监督责任部门没有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不力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监督责任部门失职责任。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宪军为组长,秘书长孟庆斌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政府系统加强“两风”建设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工作。各部门由一把手负责抓好本部门的“两风”建设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工作。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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