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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迎国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04)1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9-07

施行日期:2004-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迎国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检查督导组对各区和有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检查督导组组成如下: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凌青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城管局副书记崔爱萍同志担任,成员由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处郭榕平、市城管局环卫处张勃、市园林局绿化处路素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崔立卿、市爱卫办张浩、市交管局孙立民、市建设局施工管理处王建栋、市市容环卫处史庆军、市城管监察支队赵雨村同志担任。检查督导组各成员要脱离原工作岗位,全身心地投入到检查督导工作中去。

二、市政府检查督导组要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经常深入各区和有关部门工作现场进行督促检查,每周一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每周编发工作简报3期。要组织石家庄日报、石家庄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参与检查督导工作,开辟专栏节目进行全方位、大力度地跟踪报道。要注重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工作积极、进展较快的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反面典型和突出问题要予以曝光批评。

三、各区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强力推进。要每周书面向市政府检查督导组(地址:市城管局408房间,电话:8624026)汇报工作情况,主动配合好检查督导组的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00四年九月七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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