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十佳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5)19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8-26

施行日期:2005-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园林局制定的《重庆市园林绿化十佳评选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十佳评选实施方案

(市园林局 二○○五年八月)

我市自1985年以来开展的园林绿化“三创”活动,广泛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建设园林绿化,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为使我市园林绿化“三创”活动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建绿的积极性,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加快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十佳”内容、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十佳”内容

“十佳”内容为“十佳”园林式市街、“十佳”园林式小区和“十佳”园林式单位。

(二)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1.1997年以来经市政府命名的市级园林式市街、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

2.参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来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不能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方法和步骤

(一)评选程序

1.由各区县(自治县、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自行初评的基础上,向市园林局申报“十佳”园林式市街、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候选名单(申报表格式和资料报送要求由市园林局另文规定)。

2.市园林局汇总初审后,采用报纸和互联网等方式征集群众意见。

3.市园林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4.市园林局汇总各方面意见,将综合得分进入前10名的园林式市街、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名单报市政府审批。

5.市政府命名授牌。

(二)评选方法

1.评选活动从2006年起,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工作时间为当年的9?12月。

2.综合得分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其中专家意见占30%,群众意见占20%,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占50%.

(三)奖励

对获得“十佳”称号的园林式市街、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

三、评选标准

(一)“十佳”园林式市街评选标准

1.组织管理(10分)

有专业单位和人员从事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资金到位,市街绿化成效显著。

2.绿化美化景观(75分)

(1)市街道路长度在1000米以上,单侧绿化带宽不低于2米,绿化良好,无裸露土壤,无垃圾杂物。(15分)

(2)行道树干径在10公分以上,无牵绳挂物,无缺株、死株,规格一致,长势好,绿化覆盖率60%以上、绿地率30%以上。地形处理恰当,树种选择科学合理;植物生长茂盛,植物整型修剪规范。(15分)

(3)建立了市街道路鲜花种植摆放长效机制,一年四季有鲜花,在重大节日必须布置时令鲜花。(15分)

(4)大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有机结合,层次丰富;花灌木、色叶植物搭配合理,能反映季节变化特征。(10分)

(5)雕塑及园林小品造型美观,尺度、体量、色调与环境协调,安置位置恰当。(10分)

(6)园林设施完备,功能发挥正常。(10分)

3.市容市貌(15分)

(1)道路完好率在98%以上,道路平整,标志、标线、标牌规范,下水道、窨井、水蓖、框盖、路沿等完好无缺损。(3分)

(2)绿地内无商业广告牌,沿街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不影响市街绿化景观。(3分)

(3)管线下地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3分)

(4)市街路灯和灯饰完好率达99%以上,灯饰美观大方,与街景协调统一。(2分)

(5)道路两侧建(构)筑物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摆摊点、乱挂衣物等现象,临街门面标牌整齐规范。(2分)

(6)环卫设施设置规范、整洁美观。(2分)

(二)“十佳”园林式小区标准

1.组织管理(10分)

有园林式小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到位,结合小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富有特色。

2.规划建设管理(10分)

(1)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布局合理。(2分)

(2)小区建设有精品项目,标志性设施有特色;建筑和谐,容貌整洁美观。(3分)

(3)小区内植物与建筑协调,园林景观有品质,艺术性强。(3分)

(4)小区综合管理规范,效果明显。(2分)

3.园林绿化(70分)

(1)小区总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45%以上、绿地率40%以上。(20分)

(2)小区绿地布局合理,分布科学,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突出植物景观。植物配置做到乔、灌、地被植物相结合,层次丰富。植物花卉管理精细,长势良好。(15分)

(3)建立了鲜花种植摆放长效机制,一年四季有鲜花,在重大节日必须布置时令鲜花。(15分)

(4)小品、雕塑与周围环境协调相融。(10分)

(5)因地制宜实施垂直绿化、堡坎绿化,效果好。(10分)

4.设施管理(10分)

(1)小区道路完好率98%以上,道路平整,标志、标线、标牌规范,下水道、窨井、水蓖、框盖、路沿完好无缺损。(3分)

(2)小区内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与周边环境协调。(2分)

(3)管线下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2分)

(4)照明设施完好率99%以上,亮灯率99%以上,灯饰美观大方,与环境协调统一。(3分)

(三)“十佳”园林式单位标准

1.组织管理(10分)

单位领导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资金落实,职责明确,工作落实,因地制宜开展单位绿化工作,富有特色。(10分)

2.规划建设管理(10分)

(1)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布局合理。(2分)

(2)单位建设有精品项目,标志性设施有特色;建筑和谐,容貌整洁美观。(3分)

(3)植物与建筑协调,园林景观艺术性强。(3分)

(4)单位绿化综合管理规范,效果明显。(2分)

3.园林绿化(70分)

(1)单位总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园林绿化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种植面积占单位绿化面积80%以上。(10分)

(2)以人为本,功能分区合理;文化内涵丰富,特色突出。(10分)

(3)园林小品造型美观,尺度、体量、色调与环境协调,位置安置得当,设施完备,功能发挥正常。(10分)

(4)基调树种、骨干树种突出,一般树种丰富,品种特征突出;行道树规范,孤植树形态优美;绿地内植物群体结构良好,生态效应突出,景观效果好;大乔木、小乔木、灌木、地被植物有机结合,立体层次丰富;花灌木、色叶植物搭配合理,能反映季节变化特征。(15分)

(5)建立鲜花种植摆放长效机制,一年四季有鲜花,在重大节日必须布置时令鲜花。(15分)

(6)地被植物丰满,土壤不裸露,绿化覆盖效果好。(10分)

4.设施管理(10分)

(1)单位内道路完好率95%以上,道路平整,标志、标线、标牌规范,下水道、窨井、水蓖、框盖、路沿完好无缺损。(3分)

(2)单位内户外广告设置规范,与周边环境协调。(2分)

(3)管线下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2分)

(4)灯饰完好率97%以上,美观大方,与环境协调统一。(3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