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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酒政办发[2004]5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4-20

施行日期:2004-04-2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酒各单位:

政务调查研究工作,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辅助手段。加强此项工作,是新形势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也是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掌握社情,反映民意,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进一步做好政府工作的需要。现就加强政务调查研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要求出发,高度重视政务调查研究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政务工作者调查情况、研究课题、反映问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明确责任,创造条件,使其腾出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政务调查研究工作向实效性、制度化方向迈进。

2、政务调查研究工作的重点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重大决策在各级各行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重大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情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问题;各行各业和基层深化改革,落实发展第一要务的情况;推进产业化、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进程情况;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扩大开放的推进情况;转化政风、营造环境、创新机制、协调服务方面的举措;城乡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3、政务调查研究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客观的原则,开展调研要意图明确,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吃透问题,形成的报告要情况准确、数据可靠、内容翔实、文风朴实。

4、各级、各行业政务工作者撰写的调研报告或相关文章,由市政府研究室《政务研究》择优署名登载。原则上各县市区每月至少要报送2篇,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篇。报送的材料要有很强的针对性、典型性、实用性。

5、各级、各行业报送的材料,既可以文本形式寄送至市政府研究室,也可通过电子信箱(jqzfyjs@163.com)传报。材料报送及采用情况,由市政府研究室予以统计并进行通报,年底择优给予表彰奖励。

二00四年四月二十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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