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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沪建交〔2006〕67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09

施行日期:2006-10-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001-2006,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六年十月九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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