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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抚府办发(2006)4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27

施行日期:2006-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林业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的意见

为抓好植树造林工作,全面完成林业生产任务,加快城乡绿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十一?五”造林规划,现就我市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植树造林,打造绿色生态抚州,永葆绿水青山,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今冬明春植树造林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人工造林总面积50万亩,其中退耕还林8.85万亩,日本政府贷款项目造林9.7万亩,长防林工程人工造林0.9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30.6万亩。加快平原植树步伐。加强公路沿线、城区及出入口林木的管护和补植,巩固去冬今春造林绿化成果。

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全市植树造林工作的重点:

一是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根据各项目的具体要求,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作为当前林业建设的主体来抓,落实责任制,严把质量关,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高标准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退耕还林要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尽量规划在公路沿线,与工业原料林、毛竹林、油茶林、南丰蜜桔等产业建设结合起来,实现高效益。长防林工程,包括国债资金长防林和农发资金长防林项目,要严格实行“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报帐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要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严格检查验收,防止套取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是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鼓励营造林企业、大户、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资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市内年耗材在5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加工企业,必须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与其加工规模相配套的原料林基地,逐步实现生产原料80%以上由企业自建基地解决的目标。今冬明春,每个年耗材在5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加工企业必须造林300亩以上,对不按要求建立原料林基地的企业,一律列入整改企业,对其原料供应进行调控。

三是平原林业建设。今冬明春,我市平原林业建设的重点是,对东临公路、抚八公路、昌厦公路抚州段、京福高速抚州段、206国道南城至沙洲段两旁平原各1000米范围内的水渠两旁、宜林河滩地、机耕道、乡村公路、村庄四旁地种植速生用材林木和绿化大苗,尽快提高我市平原地区的森林覆盖率,改善公路两侧的林相。平原造林绿化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三、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植树造林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植树造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绿色生态抚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把造林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任务按要求、高标准完成好。市政府成立“抚州市营造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

2、落实责任。市农办负责组织市直各单位对所挂点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四旁造林绿化,达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无四旁空地的目标,所需费用由各挂点单位负责落实;市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苗木调剂和检查验收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平原林业建设规划范围内的乡村公路造林绿化,苗木及种植经费由交通部门负责落实;市公路局负责国道、省道沿线已种植林木的管护和补植常青树木,所需经费由公路部门负责落实;市建设局负责市城区及出入口的绿化、已种植树木的管护和补植,所需经费由建设部门负责落实;市水利局负责平原林业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宜林水渠、河滩地绿化,苗木及种植经费由水利部门负责落实;市计生委负责农村纯女户的造林帮扶,对年满45周岁的农村独女户和二女不再生育户,乡、村两级为其落实造林土地,各级计生委为每户无偿提供100株以上的苗木;市扶贫办负责扶贫工作重点村绿化,按贫困村人口每人10棵树的要求,乡村负责落实造林地,苗木由扶贫办负责落实;市开发办负责已实施园田化的农田内机耕道、主灌渠造林绿化,苗木及种植经费由开发办负责落实。

3、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市里下达的植树造林计划,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将植树造林作为建设生态抚州、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早宣传、早规划、早部署、早动手,抓住有利时机,迅速掀起植树造林高潮。要求各地在12月底以前完成整地任务的70%以上,春节前全面完成整地任务,并开始栽植,2007年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植树造林任务。

四、政策支持

1、企业或个体采取全部出资造林或企业(个体)出造林资金、农民出山场联合造林的形式,在本市范围内造林面积500亩以上,并没有纳入退耕还林、长防林工程和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的,在秋季验收合格后,只要企业或个人有符合采伐条件的山场,可凭验收单和造林合同,在当年或次年按每亩1立方米的标准向市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指标。各县(区)要按照此办法奖励造林企业和个人。

2、林业重点工程尤其是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以及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要尽可能用于支持企业或个体营造工业原料林基地,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对在四旁地营造的速生丰产林,允许自主采伐,不受采伐限额限制,免收林业规费。木材价格随行就市,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销售林木自主权。依靠政策调动广大群众和专业大户植树造林的积极性。

3、企业或个人利用残次林、火烧迹地造林的,对其山场林木采伐,市林业部门按实际采伐量确保优先安排。对企业购买或自主营造的原料林基地,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04]18号)要求,在指标管理、税费等方面享受政府优惠。

4、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乡村组织,公开拍卖林地和四旁地使用权,实行依法有偿流转,把闲置土地转移到有造林积极性的人手中,盘活土地资产,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五、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对所有造林必须落实经营主体,不造无主林,做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利,利有其责”,对退耕还林、长防林、日本政府贷款造林项目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要采取招标的办法确定经营主体,并按照“谁投资、谁造林、谁受益”的原则,切实保护造林者利益。

2、认真督查。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植树造林任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植树造林任务完成情况、造林质量等,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开展好的地方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并及时改正。林业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下到造林第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认真把握整地、栽植等关键技术环节,要加强种苗质量检验,保证优质苗木用于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营造林质量合格。

3、严格奖惩。市政府将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和部门年终工作考评。春季植树造林结束后,市政府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各部门造林绿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完成植树造林计划的为合格县,按照合格县完成造林计划数量大小进行排名,对县(区)的前三名,分别加3分、2分、1分,市直单位前二名的加2分,对不合格县(区)及市直单位最后一名扣2分,并在全市通报。

市林业局 2006年11月24日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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