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杭州市区2007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7]12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5-21

施行日期:2007-05-2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大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尽快缓解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杭州市区2007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工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十分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强化住房保障是缓解群众住房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按照两个“房等人”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二、要把保障性住房开工项目作为市政府的重点工程来抓。列入今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包括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和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作为市政府的重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的绿色通道。各征地拆迁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切实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征迁力度,努力做到按时交地,确保完成今年的开工目标。

三、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要将今年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并列为考核内容,由市综合考评办会同市建委进行考核。本目标任务未经市政府同意,不得擅自调整。

2007年05月21日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