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解决有些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无部门管理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质量,形成结构合理、梯次配置格局,着力提升企事业单位的综合素质,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各施工、设计、规划、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监理、房地产、装修装饰、工程检测、概预算、给排水、建筑电气和暖通等专业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具备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十五年,担任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参加全省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论文一篇和工作总结一篇,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履职一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大专学历,履职技术员二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中专学历,履职技术员四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大专、中专学历,履职一年可申报评审技术员。
三、申报评审方法
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本年度《履职考核表》一份;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和《外语、计算机成绩》通知单(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初级的不提供)复印件各一份;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论文一篇和工作总结一篇,以上材料装袋后,报送云南省建设厅人教处或云南省建设教育协会审验。审验时必须提供各种证书原件。
四、申报评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书,在资格评审表“自我鉴定”栏中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信息、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二)各州(市)非公企业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委托盖章,方可参加评审。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履职考核表》,请申报人员到云南省建设厅人教处或者云南省建设教育协会领取。
(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切实做好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宣传、组织工作,动员和鼓励从业人员积极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五)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即日起可将评审材料报送云南省建设厅人教处或云南省建设教育协会,经整理初审后,报云南省建设厅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和提交评委会评审。为加快申报评审进度,及时组织评审,拟定申报评审材料足80人以上即召开一次评审会。
联 系 人:云南省建设厅人教处 许泰云
地 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省建设厅209室
联系电话:0871-4165006(传真)
联 系 人:云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孙延荣 李 明
地 址:昆明市西昌路169号四楼419室
联系电话:0871-4171503(传真)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云南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