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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房屋安全及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2-03

施行日期:2008-02-03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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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房管局、县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春节将至,为维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大家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特通知如下:

一、各区房管局、县建设局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房屋安全当作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建立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来抓好抓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对危旧房屋的重点监管,确保房屋安全。

二、各区房管局、县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作一次重点检查,重点排查“险、漏、堵、水、电”等敏感部位。多层(高层)楼房的化粪池和二次供水系统必须盖板齐全、管道畅通、能正常使用,无“堵、冒、溢”现象; 要保证二次供水系统设备齐全,对二次供水的外露水管和零部件,应全面认真检查,做好雪后防冻工作,避免或减少水管冰冻和爆裂。

三、物业服务企业在节日期间要坚守岗位,加强对供水、供电、电梯、消防等关键设备设施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规范进一步健全抢修人员通讯网络和意外事故处理规程,确保发生突发或异常事件时,能主动及时进行处理,将损失和影响程度降到最低点。

四、各区房管局、县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放松,报修电话必须畅通,其中各区设立的报修电话也要面向社会有偿服务,并做好报修接待和抢修工作,确保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及时的服务。

五、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房管局、县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应继续做好扫雪、防冻工作。进一步落实扫雪、防冻的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对公共走道和公共部位采取及时有效的防冻措施,避免因积雪、积冰出现事故。

六、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宣传劝导工作,严格进行管理,尤其要做好冬季防火,确保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

七、各区房管局、县建设局要督促辖区内各房屋产权管理单位,春节期间更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尤其要对危险房屋采取紧急排险措施,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二??八年二月三日

江苏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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