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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铜政发(2008)1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2-26

施行日期:2008-02-2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今年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围绕完成今年全市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积极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以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新要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项目谋划、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切实抓好全市55个重点项目建设,夯实经济社会率先发展跨越发展的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全面完成华能铜川电厂一期的扫尾工程;确保旺仔小馒头、声威第二条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玉皇阁特大桥、铜川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14个项目年内建成投产或投运。促进秦岭、耀州、满意、凤凰4条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白石崖煤矿改扩建、铝厂阳极糊生产线改造等27个项目及早开工并达到计划进度要求。

(二)着力抓好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包装工作。按照组织、人员、责任、资金投入四落实的要求,精心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和包装工作,强化市级项目库的动态管理,使达到可研程度的项目滚动保持在100个以上。对华能电厂二期、铜川铝业自备电厂增容改造、龙潭水库等重点前期项目,要成立专门推进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力争尽快获得批准并付诸实施。公布实施全市“十一五”第三批重大项目,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序接替。

(三)着力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的争取工作。围绕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自主创新、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国家政策性投资的重点,扎实做好项目的对接、申报和争取工作,力争有更多的项目得到国家和省上支持。同时,充分利用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战略合作的机遇,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方式,力争利用金融信贷资金实现新突破。

(四)着力化解宏观政策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前瞻性研究,准确把握国家的政策趋向和支持方向,积极引导投资者和项目建设主体,趋利避害,做好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避免出现方向性错误和决策性失误。认真落实国家土地、环保、规划和节能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积极做好项目的政策指导和审批衔接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排除各种干扰,集中精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要坚持不懈地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发展的第一要务,真正形成抓项目、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市重大项目办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协调指导,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精心组织好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二)夯实项目建设责任。对全市55个重点建设项目和3个重大前期项目,继续坚持“三位一体”项目包联责任制。各包联领导、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定期深入项目单位,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单位要严格组织管理,严把工程质量,促进重点项目在建设质量、建设速度和建设水平上有新的提高。

(三)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各区县、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重点项目建设的成就,及时曝光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努力营造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

(四)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把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区县、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市发展改革委、市重大项目办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每月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组织不力、管理薄弱、进展缓慢的项目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确保重点项目按计划均衡推进。

附件1:铜川市200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附件2:铜川市2008年重点前期项目计划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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