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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武政(2008)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8-03-13

施行日期:2008-03-1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工程,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关系到工程建设成败。为确保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工作任务,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抓住移民安置点建设机遇,逐步建立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移民增收致富、生态环境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省下达我市接收的1万名移民搬迁安置任务。不断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达到我市农村居民同等水平。

(三)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坚持从移民生产生活需要出发,听取移民意见,尊重移民意愿,尽可能按照移民生产生活习惯选择确定安置点,科学规划并实施移民生产生活安置项目。二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开展移民搬迁安置,在移民生产、生活、发展上积极探索新路,逐步实现“居住社区化、生产专业化、就业多元化、管理民主化”。三是统一标准,分步实施。按照移民安置总体规划要求,坚持标准,量力而行,分清缓急,分步实施,做好移民安置点建设工作。四是注重整合,发挥效益。结合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等工作,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学校、医疗点、文娱室、养老院等资源,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优化项目资金和资源配置,对移民安置点实施配套建设,发挥现有各类资源的最大效益。

二、明确工作任务

省下达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计划1万名,分别安置在蔡甸区1500人、江夏区1500人、东西湖区2425人、汉南区2425人、黄陂区1075人、新洲区1075人。移民安置以农业安置为主,主要安置任务包括资源调剂、移民点建设、培训就业和后续帮扶等。

(一)调整农地。按旱地1.3亩/人,或水田1.05亩/人,或菜地0.9亩/人的标准为移民调整落实农业生产用地,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此外,按0.1亩/人的标准安排菜园地作为自留地。

(二)移民点建设。坚持集约和节约用地,科学选址,尽可能集中安置移民,每个移民点居民人数不低于300人。移民居住点户均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基础设施配套、统一立面标高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移民统一建设住宅。有条件的安置点,统一为移民配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按有关政策给予补贴,因地制宜扶持移民发展沼气设施。参照我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确定的有关标准,加强移民安置点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及就医就学方便,生产基地达到“田成方、地成块、渠相连、沟相通、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

(三)培训就业。组织符合条件的移民开展劳动力转移和农业技术培训,为移民从事农业生产和转移就业提供帮助,促使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多渠道增加移民收入。

(四)后续帮扶。落实好中央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编制切实可行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按照“生产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种养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出高效化”的要求,依托我市现有优势农产品正规化基地,引导移民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确保移民生产生活水平不低于迁出地,并逐步达到我市农村同等水平。

三、严格工作程序

(一)制订规划。按照移民安置建设标准,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移民安置点建设详细规划,制订移民安置点建设规划图、示意图及建设项目计划表。2008年3月底以前完成第一批17个移民安置点详细规划的编制,2008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安置点详细规划的编制。移民安置点详细规划在市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区组织编制,并报市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移民安置点详细规划要符合我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和镇域村庄布局建设规划的有关规定及新城组群分区规划的技术标准,要按照新农村建房标准统一规划建房布局,进行标准化设计。

(二)开展对接。加强与移民迁出地人民政府的联系,收集整理移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建立移民个人管理档案。拟订移民安置初步分配方案,将移民落实到具体移民安置点上,积极开展对接,调整并确定移民安置分配方案。充分征求移民对安置点详细规划的意见,积极吸纳移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制定移民安置点详细规划。

(三)落实资金。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总投资根据详细规划设计测算额予以核定,资金主要来自国家安排的南水北调移民安置经费以及争取的省级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市里负责筹措。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移民安置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分渠道筹措中央、省及市级财政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移民局)会同市财政局统筹平衡后下达各区年度资金计划,保证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织实施。按照市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安置点详细规划,由各移民安置点所在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移民安置有关工作。各有关区人民政府要把各项工作分解到部门,落实到街(乡、镇、场),延伸到行政村,积极稳妥地推动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开展。

(五)考核验收。各移民点安置工作完成后,各区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做好审查把关并组织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市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逐个点组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各区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对在市级考核验收中仍存在问题的,将暂缓对该区移民安置工作的验收,并要求其限期予以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将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他们安居乐业,关系到整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有关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区共建,以区为主。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移民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审查、督办验收。各有关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各有关区人民政府是整个移民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规划编制、组织对接、土地调整、安置点建设等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移民安置总体方案审查,落实移民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市建委负责指导移民点范围内市政道路建设,配套住房太阳能等设施;市交委负责将移民点的道路建设纳入全市通村公路建设新增计划,落实配套投资,并指导工程建设;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移民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投资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移民点村级组织建设和民政救济工作,优先将移民点纳入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市级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并加强相关资金监管;市规划局负责指导移民点镇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安置点建设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市国土房产局负责落实移民安置建设用地计划及相关审核报批手续,指导土地整理和高产农田建设并协调落实相关资金;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移民安置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组织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实施沼气池建设项目,并协调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市劳动社保局负责将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全市劳动力就业培训计划,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市公安局负责按相关政策和计划为移民审批办理落户手续,配套建设安全防范设施,维护移民地区的治安秩序;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指导移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负责指导移民点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事业设施建设;供电、通信等部门负责将移民安置点相关配套设施纳入年度增容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相关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移民安置工作监测评估机制,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促进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充实队伍,加强宣传培训。要健全移民安置工作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为移民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对移民安置点所在区、街(乡、镇、场)和村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移民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移民安置点的居民积极支持和吸纳迁入移民,参与并配合做好移民安置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使移民安置相关政策深入人心,确保移民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移民安置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移民安置资金要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市、区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五)协调推进,加强和谐稳定。要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与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村镇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结合起来,优先考虑,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妥善处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与其他移民安置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外迁移民安置工作全面协调推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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