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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管理季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赣建建(2008)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20

施行日期:2008-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业发展,加强对我省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与服务,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管理季报工作。为了确保季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季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季报范围:凡取得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资质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企业。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每季度为一报送周期,报送时间为每季度结束日期的前5日。报送方式为网上(江西建设网)直接报送。请各企业于5月31日前补报2008年一季度调查表。

三、报送内容:

(一)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见附表1);

(二)典型工程情况:

1、签订大型工程合同情况(总承包项目合同额大于3000万元、专业承包项目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见附表2);

2、开拓省、境外建筑市场情况(见附表3、4)。

四、考虑到报表的时效性,各企业报送的数据,均按企业实际的数据或只能预计的数上报。企业报送的月度数据应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不得虚报、瞒报。省建设厅将定期在江西建设网上公布不按期报送企业名单,连续2个季度未按时报送报表的企业予以不良记录一次。

五、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建筑企业的季报工作,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应明确负责“季报”工作的机构、具体承办人员,并于5月25日前连同其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报厅建筑管理处。联系人:罗宇萍,联系电话:0791-6230061,电子信箱:ypljx@163.com.

网上申报技术服务咨询为省建设厅信息中心,联系人:吴兆强、王云柯,联系电话:0791-6237302、6310178.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建筑业企业管理快报表

2、本季新签合同项目基本情况

3、本季在外省完成建设项目施工基本情况

4、本季在境外完成建设项目施工基本情况

江西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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