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我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文政办发[2004]10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8-03

施行日期:2004-08-0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2003年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文发[2003]47号)。今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新的《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云政发[2004]101号),在全省全面推行新的“奖优免补”政策,原暂行规定已经废止。鉴于省政府已作出新的规定,经请示州委同意并授权州政府办发文对文发[2003]47号文件中关于对我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的政策作调整。具体如下:

一、从2004 年6月1日起,统一执行省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州人民政府不再单独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全州200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并于2004年5月31日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业人口家庭,仍按文发[2003]47号第12条规定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三日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