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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陕西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陕政发[2002]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3-15

施行日期:2002-03-1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灿烂瑰宝,是中国人民对世界医药的一大贡献。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医药产业的迅猛发展,传统中医药的优势正面临严峻的挑战,中医药现代化已成为我国新药研制和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加快中药现代化,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提供了新的有利条件。

我省拥有丰富的中药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文化资源和一批中药制药企业,中药产业化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物质生产基础。实施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尽快将我省中药生产经营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目的就是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积极运用现代生物技术、现代制剂技术加快新药研制与开发研究以及产业化进程;在未来5-10年内,大幅度提高我省中药科学技术水平、新药研发能力和制药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中药产业成为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支柱产业。

一、基本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产品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发挥资源优势、科技优势,突出研发重点,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我省中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水平。

二、目标与行动计划

(一)战略目标:“十五”期间,通过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建设和完善我省中药药源种植体系,新药研发体系、产品生产体系,大力推进中药种植产业化、中药研发国际化、中药生产集团化的进程,使现代化中药科技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行动计划:

1.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体系建立全省优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选择用量大、品种独特、产地地道、历史悠久的中药材品种30-35种,对其进行GAP标准规范研究,做好示范基地建设,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形成各地的特色产业和经济增长点。

(1)建立省中药材GAP技术研究中心和服务推广体系。GAP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全省主要中药材GAP种植技术、种苗繁育、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指纹图谱、技术推广等任务。

(2)建立和推广国家级中药材示范基地6个(丹参、酸枣仁、山茱萸、绞股蓝、盾叶薯蓣、秦艽)。自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两年间,抓好国家批准的6个中药品种规范化种植基地,建立(SOP)操作程序,每个品种建立50-100亩的GAP示范园,推广符合GAP种植规范50万亩。课题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运作模式:企业+公司+农户。

(3)建立陕西省引导性规范化种植基地10个。在全省中药材种植适宜地区,以杜仲、天麻、猪苓、葛根、柴胡、党参、金银花、黄芩、黄芪、连翘等品种为主,建立10个省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每个基地规划种植10-20万亩,列入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重点支持基地。

(4)建立中药材种植科技示范县4-6个。在陕南、陕北、关中地区设立4-6个具有代表性的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县,以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作为该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推动中药材的种植和加工,成为该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5)组建西部地区中药材濒危品种种质保藏及繁育中心。选择稀缺、濒危药材80余种,分别从个体、细胞和分子水平建立西部地区稀缺、濒危中药材品种种质资源保存库,并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结合繁殖技术开展其快速繁殖研究。

2.中药新药研发体系

(1)加大创新力度,重点从中药新药研制和中药制药技术两个方面,集中优势,建立和健全我省中药新药和新技术研发体系,提高中药产品的竞争能力。

(2)加快省级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十五”期间,根据我省中药现代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将建立4个中药现代化技术中心(包括省中药现代制剂工程技术中心,省中药指纹图谱和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省中药制药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省中药药用成分分离工程技术中心),使其成为我省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的核心。

(3)强化制药企业的创新能力。省医药总公司、东盛集团、步长集团等大中型医药企业,都要建立新药研发机构,加大新药开发力度。

(4)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作用。涉及中药研究开发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要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机制,加强与制药企业的产、学、研结合,把新药开发,尤其是一、二类新药开发作为研发重点,把推进我省中药产品优化和制药整体水平的提高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

(5)现代中药新药的研究与开发。“十五”期间,重点支持3-5个结构清楚、药理药效明确Ⅰ类中药创新药物;5-10个Ⅱ类中药的临床研究和中试工艺研究;完成3-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产品开发,2-3个中药新药具有进入世界医药主流市场的准入条件。

支持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和中药新剂型、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通过产品和技术创新,力争在五年内使我省传统中药制剂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现代化夯实基础。

3.中药现代化产业体系

(1)建立中药质量标准体系。中药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是增强我省中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生产。

全面提高中药材深加工产品的品质和精度,重点解决产品的质量标准,对于中药产品重金属、农药残留质量等生产技术问题,进行重点支持和联合攻关;对批量生产的植物提取物规范化、标准化技术和环保标准要求,将列专题予以支持。

改造一批具有优良产品,但技术设备落后的中药材深加工企业。鼓励企业进行技术革新,推广应用适用的新工艺、高技术和现代装备。通过重点课题支持和重大技术研究招标的形式,解决中药提取过程中的关键共性技术,新型高效提取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药品质量体系进行生产,提高中药材深加工产品的附加值。

(2)增强中药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中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十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中药产品的科技投入。对我省已有一定影响的中药品种,通过支持GMP认证,加快设备更新速度,改进制造工艺和原料标准等措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稳定和扩大已形成的市场份额。争取在五年内,培育年销售10亿元的中药品种2-3个,5亿元的中药品种3-5个,5000万-1亿元的中药品种10-15个。通过名牌产品带动全省中药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规模效益。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治疗心脑血管病、病毒性疾病、恶性肿瘤、老年性疾病的新中药制剂。

重点支持一批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疗效确切的现代中药新药品种。加快技术完善,培育和健全市场营销体系,帮助其走向世界。鼓励企业和中药品种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国际大循环。对于这类品种,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从原料到出口的整个环节予以扶持。

(3)鼓励中药制药企业集团化、现代化和集约化。在中药产业的发展上要向规模化、集团化、现代化迈进。五年内形成先进集成的生产线10条以上,培植年产值1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5个以上和产值亿元的成长型中型企业10-15个,尽快建立和健全现代化中药产业创新体系,尽快建立自己的中药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规划,注重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营销现代化和产业经济的结合。结合GMP改造,对骨干中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引进和更新,实现提取技术现代化、制造工艺工程化、质量保证标准化、产品产量规模化、制药管理规范化、市场营销国际化的战略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省科技厅在省科技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二)省科技厅要在自然科学计划、攻关计划等方面对中药新药的研发、基础研究、工程中心建设等予以优先安排。

(三)省财政要从医药发展基金中调剂资金,支持《陕西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项目。

(四)省计委可选择将项目上报争取示范工程的支持。

(五)省经贸委在企业技改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管理局等部门,要帮助企业和科研单位做好中药新药的研究开发、人才调剂、生产规范化等工作,促进中药产品的成长和成果转化。

(七)省农业厅、林业厅、扶贫办、山川秀美办等单位,要将中药规范化种植与农业结构调整、农林产品开发、区域治理、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相结合,重点扶持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

(八)省医药总公司以医药园区为龙头,抓好规范化种植基地、新药研发体系和产业化体系建设,带动和推进全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发展。

(九)各市、县要加强对中药现代化的组织和领导,重点市和示范县,都要依照《陕西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示范方案。

陕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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