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6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6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3-02-11

施行日期:2003-02-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报告,非洲布基纳法索暴发流行性脑膜炎。从2003年1月26日至2月2日,该国卫生部共报告369例病人,其中58人死亡(病死率15.7%)。为防止流行性脑膜炎传入我国,保护前往布基纳法索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来自布基纳法索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皮肤粘膜瘀斑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对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二、对与流行性脑膜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入境时检验检疫人员要发给就诊方便卡,同时建议其预防性服药。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要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得到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三、前往布基纳法索的旅行者,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必要时,可进行流行性脑膜炎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如在国外发现流行性脑膜炎症状,应立即就医,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特此公告。

二00三年二月十一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