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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创优政务环境提升民政形象”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太原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并民(2006)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4

施行日期:2006-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升诚信民政形象,加快强势民政建设步伐,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通知》(并办发[2006]6号)精神,结合民政系统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阳光政务”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为重点,以优化民政发展环境,提升民政形象,打造强势民政为目标,引深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擦窗口,树形象,抓学教,站着排头不让,扛着红旗不放,以创优政务环境促进民政事业率先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创优政务大厅民政窗口环境,严格依法办事。民政系统清理保留的11项行政审批、审核、收费事项已全部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从今年起,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进入政务大厅民政窗口,创造条件,年内将其它年检检工作也纳入大厅办理。根据工作需要,已调整了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逐步建立大厅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创建文明星级窗口。重点是进一步健全大厅窗口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环境。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管、培训力度,提高基本素质,端正服务态度,增强大局观念,树立良好形象。

2、创优机关政务环境,树立为民理念。局机关要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和挂牌上岗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对于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探索进一步加大公开的力度和范围,阳光作业,取信于民,不断提高民政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以信息化促进政务活动规范化。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内网、外网作用,及时向服务对象宣传国家政策,传递动态信息,畅通监督渠道。从今年起,以局名义发布的文件,除不便公开的以外,均在民政专网和市政府专网上公开发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为公众服务的能力。热情执行群众来访,及时办理来信或解难答疑,打造服务型机关。

3、创优依法行政环境,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清理、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完善行政许可、核准、收费、行政强制和执法行为,探索推进行政许可法实施程序、听证办法、监督办法、申诉检举办法的落实,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不得随意设定行政处罚或行政限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等行为,推动民政部门的诚信建设。

4、创优行政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错案纠正和错责追究、行政执法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审查个案等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内容、程序,健全责任追究机构。对在行政行为中,违反政策纪律,损害服务对象权益,影响民政部门形象,损害民政系统声誉的行为,严格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继续利用好服务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组织开展行风听证和对话会,发挥民政社会监督员作用。完善公务员奖惩机制,继续开展公务员“百岗评议”活动和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的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杜 恩(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南志英(副局长)

张兰柱(纪检组长)

白少敏(副局长)

赵胜利(副局长)

李福章(副局长、双拥办主任)

鲁 恺(副局长)

周 强(副局长)

侯维强(总会计师)

成 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和政务大厅的负责人组成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优化政务环境是开展“环境创新年”活动的核心和关键,对于提升民政形象,推进创新型民政机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人人都是服务环境,事事关系部门形象的高度,把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突破常规,创新手段,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优化政务环境活动由局优化政务环境领导组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局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配套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工作。

(三)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健全责任机制,将优化政务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责任到人。要健全完善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检查评议制度和奖惩制度,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局将对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跟踪调研,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整体推进。优化政务环境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要把政务环境优化工作同创建文明单位、行风双评活动、目标责任考核和“两支队伍”建设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在全系统内广泛开展以“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为要求的优化政务环境活动,及时总结并推广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经验,大力弘扬民政为民的民政精神。要切实通过政务环境优化活动,打牢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太原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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