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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卫疾控字(2003)10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6-24

施行日期:2003-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政府、卫生局、爱卫会办公室、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虫媒传播的病毒性传染病,夏秋季为高发季节,通过蚊虫叮咬传播,猪为主要传染源。潜伏期4-21天,一般为10-14天。临床以高热、头痛、呕吐、意识障碍、抽搐、病理反射、脑膜刺激征为特征。部分患者留有严重的后遗症。人对乙脑病毒普遍易感,但绝大多数易感者呈无症状的隐性感染,乙脑病人与隐性感染者之比为1:1000-2000,而无论是隐性感染或显性感染,均可获得持久的免疫力。

多年以来,我市一直将乙脑疫苗免疫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对全市儿童(包括非本市户籍儿童)实行免费接种。1993年以来,全市儿童乙脑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保持在97%以上,发病率持续保持低水平。然而,乙脑的流行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乙脑疫苗的接种覆盖率、人群免疫水平、媒介昆虫孳生的条件以及地理、气象都是乙脑的流行重要因素。近期,广东省发生了乙脑爆发疫情,据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析,其主要原因是人群免疫水平低,加之目前广东省夏季气候温度高、湿度大,蚊虫密度增加,促成了乙脑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目前,正值乙脑的流行季节,必须高度警惕,严密注意疫情动态,做好防范准备,建立健全疫情网络,加强乙脑疫情监测和计划免疫工作。为了继续保持我市多年来乙脑的低发水平,防止乙脑疫情的爆发流行,现就当前我市乙脑防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乙脑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识别能力

为了做到对乙脑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区县卫生局要对临床医护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开展有关乙脑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临床医护人员对乙脑病例的识别能力,不放过一例可疑病人。要对疑似病例及时做出鉴别诊断,对确诊乙脑患者转送传染病专科医院救治。

二、严格乙脑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

乙脑是国家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疑似病例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区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卡,乙脑流行季节应同时进行电话报告。为了及时控制疫情,从现在起,各医疗机构发现可疑乙脑病例后,要立即以电话方式向当地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监督执法,对于传染病疫情迟报、瞒报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三、发现疫情,迅速出动、及时处置

区县疾控中心人员接到乙脑疫情报告后,应在四个小时内到达现场,了解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核实诊断,了解传染源和预防接种史,填写乙型脑炎流行病学调查表。同时,采集病人急性期血标本,发病1月后复访,采集恢复期血标本,了解病人转归情况。

对病家周围50米范围内居室,牲畜棚及蚊虫滋生地进行彻底的药物灭蚊,消除蚊虫滋生地,居室内采取驱蚊、防蚊措施。

四、抓好乙脑疫苗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

实践证明,乙型脑炎疫苗接种是预防乙脑最有效的措施。前一阶段由于受到SARS疫情的影响,对原定于5月份开展的全市乙脑疫苗接种工作进行了调整,接种截止时间延迟到6-7月。各区县卫生局要精心组织好当前的乙脑疫苗接种,按期完成今年接种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查漏补种工作,对未完成乙脑减毒活疫苗基础免疫或接种史不详的1岁及2岁儿童接种基础免疫一针,第二年加强一针。

对乙脑疫苗以外的其他计划免疫疫苗,如麻疹、乙肝、流脑和脊髓灰质炎等疫苗也应及时予以补种,减少和补救“非典”对计划免疫工作的影响。各区县特别加强对外来人口儿童的查漏补种力度,使外来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达到本市儿童接种水平。

五、开展人群乙脑血清流行病学调查

为了准确地掌握健康人群乙脑免疫状况,为制定乙脑的免疫预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市卫生局决定,从现在起到7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人群乙脑免疫水平抽样调查,对本市及外地来京的不同年龄组人群乙脑血清进行监测。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和下发具体调查方案,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检测工作。

六、开展猪乙脑自然感染率监测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和十个远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与畜牧管理部门配合,按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监测计划(另发),从6月至9月底,于每月的5、15、25日或其前后1-2天,对北京市饲养的非过夏猪(至少去年9月份以后出生的猪)各采猪血1次,进行血清分离,检测猪乙脑抗体水平,对人间乙脑发病趋势进行预测。

七、加强蚊虫密度的监测

三带喙库蚊是传播乙脑的主要蚊种,其幼虫主要滋生于城乡清净或稍污染、静止或半流动水体中,如池塘、沼泽、水稻田、水坑、洼地、积水、沟渠等处。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日常蚊密度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三带喙库蚊密度的监测,对三带喙库蚊密度较高的区域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八、积极开展以灭蚊防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灭蚊防蚊是预防控制乙脑重要措施。各区县爱卫会、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爱卫会“关于开展以灭蚊蝇为重点的夏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京爱卫字〔2003〕13号)要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以灭蚊防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集中整治易于孳生蚊虫的各类水体积环境,要特别注意搞好外来人口集居地、建筑工地民工居住地、农村人口居住地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是三圈(猪、牛、羊圈)及两窝(鸡、鸭)的卫生,应坚持“灭早、灭小、灭了”的原则,消灭蚊虫孳生场所,切断乙脑传播途径。

九、广泛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卫生防病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病宣传活动,普及卫生知识,使广大市民掌握预防乙脑的自我保护方法。

附件:1.北京市流行性乙型脑炎管理指南

2.流行性乙型脑炎个案调查表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流行性乙型脑炎管理指南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系统传染病,夏秋季通过蚊虫叮咬传播,猪为主要传染源。潜伏期4-21天,一般为10-14天。临床以高热、头痛、呕吐、意识障碍、抽搐、病理反射、脑膜刺激征为特征。病死率高,病后常留有神经系统后遗症。

一、诊断标准

(一)疑似病例

在疾病流行地区的蚊虫叮咬季节,出现发热、头痛、恶心、呕吐、嗜睡、颈抵抗、抽搐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二)确诊病例

1.曾在疫区有蚊虫叮咬史

2.高热、昏迷、肢体痉挛性瘫痪、脑膜刺激症状及大脑锥体束受损(肌张力增强,巴彬斯基征阳性)

3.高热、昏迷、抽搐、狂燥,进而呼吸衰竭、循环衰竭而死亡

4.脑组织、脑脊液或血清中分离出乙脑病毒

5.脑脊液或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

6.恢复期血清中特异性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及以上的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恢复期血清抗体阳性

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加1和2或1+2+3并除外细菌性脑膜炎

实验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4或5或6

二、流行环节

(一)传染源

受感染的动物(猪或其它家畜)为主要传染源。人不是主要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

蚊虫是主要传播媒介,常见的有三带喙库蚊、中华按蚊。病毒在蚊虫体内经若干天后,在其唾液腺内大量出现,当蚊虫叮咬人时,病毒随唾液进入人体。

(三)易感性

人对乙脑病毒普遍易感,感染后多数呈隐性感染。感染后可获得较持久的免疫力。

三、经常性预防措施

(一)免疫接种

按《北京市计划免疫程序》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即满1周岁儿童基础免疫1针,第二年及入学前各加强1针;从非疫区新迁入北京集体单位的35岁以下成年人(如大学生)基础免疫1针,第二年加强1针,接种剂量均为0.5mL.

(二)一般措施

消灭蚊虫滋生地,对牲畜圈定期进行药物灭蚊。

(三)社会宣传

普及预防乙脑的知识,夏秋季节使用纱窗、纱门、蚊帐、蚊香、蚊药等防蚊、灭蚊。

(四)监测

定期做好乙脑疫苗接种后抗体水平及免疫成功率监测,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当地猪乙脑自然感染率的调查。

四、疫情报告

乙脑为乙类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疑似病例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区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卡。同时,立即以电话方式向当地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疫情处理

(一)区县疾控中心人员接到疫情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了解患者的临床表现,核实诊断,了解传染源和预防接种史,填写乙脑流行病学调查表。采集病人急性期血标本,发病1月后复访,采集恢复期血标本,了解病人转归情况。

(二)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做到室内无蚊虫,临床症状消失即可出院。

(三)对病家周围50米范围内居室,牲畜棚及蚊虫滋生地进行彻底的药物灭蚊,消除蚊虫滋生地,居室内采取驱蚊、防蚊措施。

六、采样要求

血标本

(一)早期诊断(IgM抗体检测)

采集急性期病人血标本1mL(血清量大于50uL),4-8℃保存,24小时分离血清,-20℃冻存待检。

(二)中和实验

分别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标本各1份,间隔4周,每份采全血3mL(血清量大于1mL),4-8℃保存,24小时分离血清,-20℃冻存待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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