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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吉林省促进流通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09

施行日期:2006-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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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精神,充分发挥流通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和促进作用,指导我省流通业健康有序发展,省政府决定设立吉林省促进流通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主持人:李锦斌 副省长

召集人:王甫轶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 明 省商务厅厅长

成 员:闻国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玉春 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永田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福贵 省国资委副主任

王延庆 省信息产业厅巡视员

于海军 省地税局副局长

崔洪海 省工商局副局长

孙秀文 省质监局副局长

郑建林 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李 禾 省供销社副主任

周柏柯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联席会议主要研究流通业发展涉及的相关政策,解决流通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省商务厅。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九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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