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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05]4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6-27

施行日期:2005-06-2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结核病是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近年来,由于流动人口增加、耐药结核病蔓延、结核菌及艾滋病毒的双重感染以及农村居民营养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市结核病尤其是肺结核病疫情处于上升趋势。结核病已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给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成为我市特别是农村地区较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为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结核病防治工作是关系到民族素质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是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分析解决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要确保结核病防治经费和项目配套资金足额按时到位,逐年增加财政投入;要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参与,明确职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为防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工作条件;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农村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逗硬奖惩。

二、密切合作,齐心协力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巴中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防治结核病的综合协调作用;要理顺医防关系,健全医防协调机制,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要切实加强结防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四川省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发现的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报告和转诊到结防机构治疗。教育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的健康教育内容,全面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按照《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对发现的可疑或确诊肺结核病人及时推荐或转诊到结防机构进行规范性治疗;同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在学校开展好防治工作。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要免费提供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的平台,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财政部门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结核病控制项目配套经费和防治工作经费的落实到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商贸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行业特点,有组织、有计划的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工矿企业、商场等人群集中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健康检查,做到结核病的早发现、规范性早治疗,减少肺结核的传播。爱卫办要在节假日、大型活动的前后,组织群众开展“讲究卫生,呼吸洁净空气”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城建、水利电力、农业等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搞好环境卫生,改善居民不卫生的居住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居民营养,以增加抗病能力。

三、落实措施,整体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与卫生、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健康教育进社区、进农家活动”、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新村”活动紧密结合,以学校、农村和流动人口为重点,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把党和政府对结核病人免费检查、免费治疗政策和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传递给群众,增强群众防病意识。

(二)加强结防机构能力建设。要调整充实一批具有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基本素质的医护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造就一支能有效指导基层防治工作的专家队伍,一支能胜任基层工作的防治队伍;要尽力改善结核病防治人员待遇和工作条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更新和补充必要的工作设备,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保持和促进结防机构稳定和发展。

(三)认真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各级结防机构要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认真实施好各类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发现、诊断、治疗、管理以及免费抗结核药品、经费的管理,严格督导检查,努力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控制结核病疫情的蔓延。

(四)加强结核病人归口管理。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与计生服务机构要按省政府颁布的《四川省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必须转至结防机构进行诊治和管理,严禁截留病人。指定医疗机构要做好急、重症肺结核病人抢救工作。

(五)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要切实加强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建设,对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追踪核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结核病疫情漏报、瞒报,做好处理重大结核病疫情预案,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按时通过传染病疫情网络系统和结核病疫情网络专报系统进行报告。

(六)开展控制结核病专项活动。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劳动生产力,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一次为期一年的“防治结核病、为民保健康”专项活动。各县(区)要按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组织领导、政策措施、预防措施、治疗办法等方面认真落实,打一场控制结核病的攻坚战,遏制结核病疫情上升势头,真正为人民群众办一件好事、实事。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巴中市“防治结核病、为民保健康”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易造成结核病传播和感染患病的人群,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以减少结核病的发病;对肺结核病人要早期发现、规范性早治疗,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落实肺结核病归口治疗和督导管理,减少结核病的传播,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全面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 为期一年。

三、工作目标及指标

(一)全市以社区、村为单位,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达100%,居民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二)2005年7月-2006年6月共发现肺结核病人7000例(巴州区2480例、南江1262例、通江1438例、平昌1820例),新涂阳病人登记率85/10万以上。

(三)涂阳病人治愈率达90%.

(四)结核病疫情下降5%.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政府领导。各级政府要把预防与控制结核病工作作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制定结核病防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加强结核病服务网络和人力资源建设,将结核病防治经费和项目配套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增加市、县(区)结防机构人员编制,为实现规划目标起保障作用。

(二)各尽其责,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充分发挥全社会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卫生部门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落实结核病归口管理,提高肺结核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为专项活动提供技术支持;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开设卫生课,把结核病的预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及早发现学生中的肺结核病人,推荐到卫生部门进行规范治疗;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外出务工及返乡人员,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检查,对有肺结核人员及早发现和及时治疗,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肺结核病员,要按有关规定支付医疗费用;编制人事部门要解决好结防机构人员编制和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要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和项目配套经费;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免费提供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平台;人口与计生部门要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及时转诊至结防机构,杜绝截留肺结核病人。

(三)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市级结核病控制机构在市政府重点疾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市结核病防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县(区)提供技术支持、督导、培训、药品供应、常规监测和质量控制,负责建立实验室网络,检查县(区)痰涂片质量。每季度向市重点疾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县级结防机构是结核病防治的前沿阵地,负责病人发现和治疗管理及督导工作,检查乡级DOTS的实施情况。

(四)加强结防人员培训。市、县(区)结核病控制机构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市举办临床、检验、放射、健康教育等专业人员培训班。到2005年10月使全市在职结防专业人员都经过结核病防治专业的规范化培训。

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2005年底村医培训率至少要达到80%以上,到2006年5月达到100%,重点为提高病人发现水平和提高对病人实施直接观察下的督导化疗的管理水平。

(五)全面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广播电视、展板、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2006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3月24日)各级结防机构要开展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

五、督导检查

市级对各县(区)每4个月督导检查一次,县级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督导的具体内容包括:病人发现、治疗覆盖率、化疗管理及效果、结核病实验室工作的数量及质量、药品供应及管理、IEC培训和督导检查活动等;结核控制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支出,配套经费是否到位,是否用于结核病控制工作等。

六、总结及评价

2006年6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县(区)进行自评,然后由市对各县(区)进行复查评价,写出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和市重点疾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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