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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昌市2006年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06]6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04

施行日期:2006-06-0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

《南昌市2006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四日

南昌市2006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有效遏制夏季城乡蚊子、苍蝇、蟑螂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卫工作的调研,根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定于6月份开展夏季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这次活动由市、区爱卫会负责统一协调,按“块块为主,条包块管,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通过标本兼治,综合防治,全民参与,使城区的蚊子、苍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各城镇及农村地区的蚊、蝇、蟑螂密度明显降低。

二、实施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谷滩新区、湾里区和四县城镇为重点,农村地区由县政府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方案,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防蝇设施、药物分发、施药和检查验收等6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6日)

1、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灭蚊、蝇、蟑螂的卫生知识和本次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方法,使该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2、各县(区)、各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任务,明确职责,层层发动。

(二)环境整治阶段(6月7日?6月8日)

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分别组织所辖街办、居委会和单位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全面修缮街巷、居民住宅区破损“三盖”(下水道窨井盖、水表地井盖、化粪池盖),翻盆倒罐,清除庭院和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渣土、污物和积水,清除城区蚊、蝇、蟑螂孳生地;组织“六小”业主全面开展清理蟑迹(包括蟑螂卵鞘、粪便、蜕皮和残肢等)的工作,涂抹墙体及橱柜的缝隙,消灭蟑螂栖息孳生场所。(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南昌市2006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三)药物分发阶段(6月9日?6月11日)

1、各县、区爱卫办按普查统计用药量,统一向市爱卫办购买灭蚊、蝇、蟑螂药物;

2、再由各区、县爱卫办将灭蚊蝇、灭蟑螂药物组织分发至辖区各单位和居民用户。

(四)施药阶段(6月12日?11月中旬)

1、全市统一行动。6月12日(星期一)为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日。当晚7时整,各单位和居民住户在室内点燃“伦力一扫光烟熏片”烟熏灭蚊,关闭门窗,人员离开,半小时后打开门窗通风。晚8时整,在室内投放使用“彩云杀虫粉”。

2、公共场所施药。公共场所灭蚊、蝇、蟑螂的施药工作,按地区和部门划分责任区。(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南昌市2006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要求各责任部门对所辖范围喷药每周覆盖一次。

3、重点行业单位消杀。要加强饮食店、宾馆、酒店、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库、超市、集贸市场、工地、单位食堂、废品收购店、机场、港口、火车站和汽车站等重点行业单位和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街办要积极组织“街道消杀站”大力开展对宾馆、饮食店等重点行业单位的消杀有偿服务。据监测,我市重点行业单位的德国小蠊已成为优势种群,有的宾馆、饮食店密度较高,必须采取有力的消杀措施,加以控制,确保重点行业单位的蟑螂密度达标,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4、下水道控制蟑螂。各街办要组织“街道消杀站”对辖区内饮食店、居民区的下水道口进行热烟处理,使用热烟雾机杀灭蟑螂。

(五)完善防蝇设施阶段(6月13日?6月15日)

全市各宾馆、饮食店、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站(库)、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建设和完善防蝇设施,即纱窗、风幕机(塑料门帘或纱门)和灭蝇灯等。(具体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详见《南昌市2006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六)检查验收阶段(6月20日?6月28日)

1、自查整改。各城区政府、各部门分别按“块块”和“条条”对灭蚊、蝇、蟑螂的工作进行自查,对不合格的单位及时督促其整改。要把餐饮等重点单位作为督查的重点,保证重点行业单位四害密度达标。

2、检查验收。由市爱卫会组织检查组对城区灭蚊、蝇、蟑螂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药物与经费

1、为确保活动效果,杜绝使用违禁和伪劣药物,灭蚊、蝇、蟑螂药物的使用要执行市政府关于“五统一”(即全市统一购置、统一加工、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使用)的规定,由市、区爱卫会严格管理,监督实施,统一负责做好这次活动的药物药效试验、购置与供应工作。任何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加工或购置除“四害”药物。

2、今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使用的药物,灭蚊蝇室内统一使用“伦力一扫光烟熏片”,灭蟑螂使用“彩云杀虫粉”,室外统一使用杀虫剂滞留喷洒,水体使用“灭孑孓油”杀灭蚊幼虫。

3、用量和价格。各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灭蚊、蝇、蟑螂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居民住户分担解决。用量及价格:居民住户每户使用药物一份(包括伦力一扫光烟熏片1包、彩云杀虫粉1瓶,下同),各单位按每40平方米使用药物一份,每份药物1.80元。

4、公共场所灭蚊、蝇、蟑螂所需购药经费。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南昌军分区等机关大院所需购药和消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市爱卫办组织人员喷药消杀。城区大街小巷、绿化带、行道树和下水道等公共场所灭蚊、蝇、蟑螂的购药经费由市、区财政分担解决,市、区爱卫会统一购置消杀药物后分发给各区和有关部门,各区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喷洒和投放药物。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公厕、垃圾站、集贸市场和单位内部灭蚊、蝇、灭蟑螂所需药物由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喷洒和投放。

五、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本条件,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县)、各部门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层级负责制,强化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职责分工,服从辖区爱卫会的统一协调指挥,把灭蚊、蝇、蟑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这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2、广泛宣传。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这次活动,搞好宣传,及时报道活动动态,特别是要把灭蚊蝇、灭蟑螂的知识和方法宣传给广大群众,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使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为准确评估这次活动的效果,各区(县)爱卫会负责组织测定本辖区投药前后的蚊、蝇、蟑螂密度,并及时向市爱卫办上报活动总结材料。

附件一:

南昌市2006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宣传口号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构建健康和谐南昌。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三、全民动员,掀起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高潮。

四、消灭蚊、蝇、蟑螂,预防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五、消灭“四害”,人人有责。

六、搞好环境卫生,铲除蚊、蝇、蟑螂孳生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七、讲究卫生,除害防病,营造文明和谐社会。

八、消灭蚊子、苍蝇、蟑螂,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而努力奋斗!

附件二:

除四害要诀

一、灭鼠

一清:鼠粪鼠洞鼠咬痕,室内室外每周清;抽屉绿地是重点,清除鼠迹要记牢。

二防:门钉铁皮窗装网,下水道口需设防;六面缝小六毫米,防鼠设施要建好。

三灭:科学灭鼠很重要,消杀须用慢性药;隐蔽处设毒饵盒,定期投药保达标。

二、灭蚊

房前屋后生蚊幼,坛坛罐罐是祸首;翻盆倒罐勤倒水,清除积水最重要。

三、灭蝇

一清:垃圾堆里苍蝇生,清除垃圾最关键;垃圾桶内常清洗,消灭蝇蛆孳生地。

二防:宾馆饭店是重点,厅堂需装灭蝇灯;门帘纱窗风幕机,防蝇设施要完善。

四、灭蟑螂

蟑粪蟑尸和卵鞘,家具蟑迹常清掉;涂抹缝隙防孳生,药物消杀保达标。

附件三:南昌市2006年灭蚊、蝇、蟑螂活动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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