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例外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5-11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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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律并不是保护所有的合法作品,而做出某些例外的规定。对于如下事项,著作权法将不给予保护: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本;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律并不是保护所有的合法作品,而做出某些例外的规定。对于如下事项,著作权法将不给予保护:

1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本;

2 时事新闻;

3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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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什么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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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法律师
威法律师
6分钟前
你好,这边是如何被骗的啊
孙志伟律师
孙志伟律师
13分钟前
你好,你说的情况建议你拨打市民热线具体咨询
孙志伟律师
孙志伟律师
13分钟前
你好,你说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孙志伟律师
孙志伟律师
19分钟前
你好,你说的情况想主张什么
曹伟律师
曹伟律师
29分钟前
你好详细交流一下遇到的问题
陆燕律师
陆燕律师
38分钟前
欠债不还被起诉后,首先会收到法院传票,需按时应诉。若债权人胜诉,债务人需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债权
陆燕律师
陆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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