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专利信息)应用点(试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05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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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为全市提供方便、快捷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本着"边建设、边服务"和分步实施的原则,知识产权信息平台(...

本市各企事业单位

  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为全市提供方便、快捷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本着“边建设、边服务”和分步实施的原则,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专利信息)的初步功能已建成,现已具备了快速、高效查询和下载国内外专利文献信息的功能;平台同时还连接了商标、版权、非专利文献和其它公共服务平台。

  为了在下一步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现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开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专利信息)应用试点工作,以便于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建设意见。现将平台应用试点服务的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服务对象:本市企事业单位。

  服务内容:免费提供平台专利数据库检索、专利下载等基本服务。

  服务流程:

  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公章——递交申报表到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市知识产权局备案——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通服务并组织培训

  时间说明:每周一集中受理申报并开通一批用户,培训时间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根据需求情况进行安排。

  联系方式: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服务监督电话:

  申报表下载网址: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0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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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报因合同方不作为造成专利申报作废
因专利侵权引起纠纷,解决纠纷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则可采取第二种方式,请求当地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
单位申报的专利申报下来后
1、个人能直接申请专利。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
国际专利和国内专利同时申报
国际专利与国内专利的区别是地域不同,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必须在中国首先提出专利申请,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