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文史传记侵权案调结 王庆祥获赔3万
更新时间:2019-05-22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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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撰写了多部有关溥仪及其家庭的文史传记作品的著名历史学家王庆祥,以天津电影制片厂编剧、女作家徐翔等人合著的《溥仪的五个女人》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将出版社和作者告上法庭。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今天达成和解。被告徐翔等停止使用原
中国法院网讯撰写了多部有关溥仪及其家庭的文史传记作品的著名历史学家王庆祥,以天津电影制片厂编剧、女作家徐翔等人合著的《溥仪的五个女人》侵犯其
著作权为由,将出版社和作者告上法庭。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今天达成和解。被告徐翔等停止使用原告王庆祥的《伪帝宫内幕》、《溥仪的后半生》、《末代皇后和皇妃》中的《末代皇后和皇妃》一文;向王庆祥书面致歉;被告等连带赔偿王庆祥经济损失等总计
人民币3万元。
王庆祥是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以溥仪生平及其时代背景为研究对象迄今已有20多年,走访过溥仪遗孀李淑贤、溥仪亲属、贴身侍从、伪满大臣,以及众多皇族后裔等历史见证人,是《伪帝宫内幕》、《溥仪的后半生》、《末代皇后和皇妃》一书中的《末代皇后和皇妃》一文的作者。
2003年5月,王庆祥发现由天津电影制片厂编剧徐翔、宁波报业集团东南商报发行部职员王振虹合著,由今日中国杂志社出版的《溥仪的五个女人》一书有使用原告作品的情况。经将自己的作品与《溥仪的五个女人》一书对比后,王庆祥认为,《溥仪的五个女人》一书中约有9万字抄自原告的作品。
被告徐翔反驳认为,《溥仪的五个女人》仅有500字与王庆祥的作品内容一样,其余部分属于有合理出处的内容,与王庆祥无关。
双方当事人因对诉争作品《溥仪的五个女人》是否雷同及雷同字数的多少产生分歧,遂委托中国
版权保护中心进行鉴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主动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调解解决纠纷,降低
诉讼成本和开支。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原告王庆祥与被告徐翔、王振虹和今日中国杂志社自愿达成了上述调解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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