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8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暖气等费用正常缴纳。请问我需要去应诉吗?如果不应诉会有什么后果?
更新时间:2022-01-27 12:37:13
问题描述:
我在2010年8月买了一套
二手房,并在我居住期间正常支付物业费、供暖费和其他费用。今天,我们收到法院传票,物业公司起诉支付原房主2006年至2008年所欠的物业费,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我需要回答诉讼吗?如果你不回应会发生什么?如果我应诉,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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