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1年8月3日,原告河北D与韩国买方订立了编号为01SHU0720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向韩国买方销售各种尺码的全棉长裤25,000条,单价为FOB天津3.4美元/条,并约定以两种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即2.4美元/条以T/T(电汇)方式付款;1美元/条以信用证方式付款。[更多]
作为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在确定调整涉案多式联运法律关系的准据法问题上,应按照国际公约、当事人约定、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顺序来逐步审查。原告的法律地位究竟应认定为多式联运经营人还是货运代理人,也是本案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更多]
1994年4月11日,国内某公司(以下称为JS公司)与香港GT公司达成一份出口合同:合同号No.94JS-GT102, 4950dz of 45x45/110x70 T/C yarn-dyed shirt with long sleeve(涤棉长袖衬衫),[更多]
案例:跟单信用证欺诈的例外豁免 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实施70多年的过程中,1941年美国法院审查斯特恩诉亨利·施罗务银行案件首次确立了信用证交易的“欺诈例外原则”,[更多]
1989年4月4日,香港C公司向我F公司在港的代理商S公司发来出售鱼粉的实盘,并规定于当天下午5时前答复有效。该实盘主要内容是:秘鲁或智利鱼粉,数量:10,000公吨,溢短装 5%,价格条款:C&F上海,价格每公吨:483美元,[更多]
【提要】申请人(卖方)和被申请人(买方)签订了买卖芸豆合同,双方在有关上述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上发生争议,申请人向深圳分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更多]
原告诉称:1997年12月,其与被告签订一份租赁协议,约定被告租赁原告20英尺集装箱50只,承担返箱费5500美元;1998年5月,双方又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约定被告租赁原告40英尺集装箱14只,每只集装箱返箱费550美元,共计7700美元;[更多]
[案情] 2000年,王某借用顺发建筑公司的资质并以顺发公司的名义承揽了东营市石油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商居楼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欠曹某砂石料款50000元。2001年11月12日,曹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