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卖房人又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并驳回原告买房人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更多]
李某于2005年8月将房屋卖给张某,并签订了买卖协议。张某由于产权意识不强,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李某于2009年3月死亡,张某由于女儿上学需要产权证,故想申请办证。[更多]
善意取得制度是非依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重要类型。自《物权法》明确规定善意取得制度(第106条、第107条)以来,实践中相关案例频频出现,不乏一些复杂疑难案例。针对实践中一起冒名出售房屋案,《判解研究》(2009年第2辑)特邀多位著名法学家和青年学者,就《物权法》视野下不动产的善意取得若干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涉及到善意取得的诸多具体理论和实践问题。现将这些讨论陆续登出,以供参考和交流。本篇为梅夏英教授的《登记错误与第三人的保护》。[更多]
朱某与钮某于1996年9月结婚,双方于 1997年购买了一处房产,并于同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所有权人为钮某。后该房屋一直出租给他人使用。[更多]
以往,由于房价飞涨的现实,房屋购买人很少选择确认合同无效、退款的维权思路。随着国家对房价的持续调控,部分购房人在发现购房风险过大的情况下,开始充分利用法律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利益。[更多]
允诺将父亲房屋出售给时女士,并为此签订协议的关先生,事后却借口父亲不同意卖房,拒绝履行协议。为此,时女士将关先生告上法庭。近日,某二中院终审判决,关先生赔偿时女士定金及经济损失9000元。[更多]
近日,鞍山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儿媳妇因腾房纠纷将大伯子和小姑子告上法院的二审案件。[更多]
近日,辽宁省某县人民法院对张某诉郑某兵、郑某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郑某兵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张某购房款30万元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宣判后,承办法官特地给原告张某上了一堂有关房屋买卖法律常识课,张某听完后连连表示自己以后一定会好好学法、用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