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某与被告鲍某于1980年10月相识,当年11月两人未办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先后生育了两个子女。 1999年,鲍某为了家庭生计赴海南打工,谁料此后音信全无。巩某只好一人在家抚养两个孩子,并在2004年将鲍某婚前所有的三间瓦房改建成二层楼房。[更多]
原本以为对象正是自己寻觅的佳偶,于是在认识仅一个月后闪婚结合,不料婚后发现妻子居然患有癫痫,幸福生活梦想随之粉碎,不到半年两人便分道扬镳。3月23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漆某离婚。[更多]
栾某今年32岁,家住维扬区的乡下,由于平时不善言辞,到了30岁还从来没有交过女朋友。去年,家里人帮他张罗起了相亲。7月初,他和一个山西女孩认识, 两个人见面后觉得很投缘,没多久就住在了一起,9月份就领取了结婚证。栾某称,从认识到领证的两个多月间,女友王某及其家人向栾家索要彩礼,他共支付了 10万元现金以及价值5万元的金银饰品等。可是好景不长,两人同居后摩擦不断,谁也不愿意让谁,加上当时只是领了证而没有办喜宴,王家人称要想走完结婚的 程序,就必须再给彩礼加码。这些矛盾最终让栾某和王某闹到了离婚的[更多]
年逾五旬的张女士早年离异,女儿嫁人后她便独自一人生活。为了晚年生活能有所依靠,2005年10月,张女士与年长其6岁的赵先生登记结婚,两人均是再婚。[更多]
原告与被告于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8年登记结婚。2012年5月,原告驾车外出发生车祸致重伤,受伤后进入津市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6万余元。经鉴定,原告已构成八级伤残。原告住院期间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积蓄已全部用于治疗。[更多]
原、被告2001年登记结婚,现有一子。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后来被告经常外出打麻将彻夜不归,对家庭丝毫不关心。原 告曾多次劝说被告改掉恶习,好好工作,但是被告仍然没有改正迹象。[更多]
2003年,张某和吴某恋爱并于次年结婚,后生下一子。婚后两人感情并不好。2005年9月至2010年10月期间,吴某受工作单位委派,先后到泸州和成都工作。2008年至去年1月期间,他与别的女子同居,不再对张某尽夫妻义务,随后提出离婚。[更多]
刘某因为丈夫罗某有外遇而提出和其离婚,双方就是否离婚、女儿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问题,在第三人胡某的见证下,自愿达成了协议,刘某和罗某以及第三人胡某均在协议上签字捺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