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更新时间:2012-12-18 18: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4990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举证期限是否计入审理期限
原则上计算在审限内。
民事 执行案件期限案外人异议期间不计算执行期限
你好,执行异议的提出有时效的限制。 1、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2、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完毕前提出。 《最高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1、计算执行期限是应以9月12日开始,还是以11月2日开始?2、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卷宗中是否应有当事人
1、应当以9月12日开始计算。 2、不一定。 3、你问什么时候发还案款?我的理解是法院已经把案款执行到法院了,也就不存在延长执行期限的问题了。法院在收到案款
我追尾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要求我赔偿,保险公司能解决索赔吗?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看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能证明停运损失及损失的金额!
假冒伪劣产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怎么办?
可携带假冒商品及有关票据,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请他们调查处理,帮助追回损失的货款。如果是怀疑自己购买了假冒商品,那就要先请上述两个部门的有
我确实没做医美,客人自己撞伤,现在到二审如果还判我医美,我上诉到南京有希望吗
法律分析:保存好证据,比如医院的验伤证明、费用、视频资料等,直接去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律师会见一次收费多少河南
请律师会见多少钱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其收费是弹性的,一般根据案件大小和律师的经验来收取。常见的标准为2000到3000元一次,不过最终费用可以与律师协商。律师事务
集体经济合作社支付给农民的占地补偿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属于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由该集体成员按照法定程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