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回避制度有哪些情形

更新时间:2012-12-18 18: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方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予准许本院离任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审判人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是指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 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的回避问题,参照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我国对协议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您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一对一咨询或用其它方式联系,我会给您提供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请问在行政案件中回避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参与诉讼行使公权利的人员特定身份可能影响审判公正,可要求回避。
股东诉权有哪些情形
你好!具体包括: 一、公司股东撤销决议之诉。 二、公司股东的知情权之诉。 三、公司股东股份回购请求之诉。三、公司股东股份回购请求之诉。 四、股东代表之诉。 五、股东直接之诉 六、公司股东解散公司之诉。 可以电话了解。
律师解答动态
我租的房子因为线路老化(消防定责),着火烧没了,现在需要和房东协商,这个应该怎么定责任呢,后续能把房
没有被骗钱吧?目前情况进展
郑强律师
郑强律师
16分钟前
定罪免处会影响央企的工作
张春利律师
张春利律师
17分钟前
我想调取我的报警录音,你好这个你需要委托律师来办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