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何时起计算】
更新时间:2012-12-18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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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法解释: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何时起计算】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解释】本条是关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何时起计算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
刑法解释: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何时起计算】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解释】本条是关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何时起计算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裁定减为有期徒刑,其有期徒刑的服刑日期,应当从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裁定减刑之日,即减刑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裁定减刑前罪犯的服刑期间不得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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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1、执行机关不同。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期限不同。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3、是否关押。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需要关押。
4、是否适用假释制度。管制刑和拘役刑不适用假释制度;有期徒刑适用假释制度。
5、最低实行执行刑期。管制和拘役刑的最低执行刑期就是法定的两种刑罚的最低限度;而有期徒刑因为涉及到减刑,所以这两种刑罚有最低实行执行刑期,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原判刑期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