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特别自首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2-12-18 19: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刑法对特别自首的规定关于特别自首,《刑法》条67条第2款的规定,其“特别”之处在于如下两个方面:(1)主体的特殊性必须是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三种人,因其人身已经处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下,故不存在“自动投案”的必要和可能
刑法对特别自首的规定 关于特别自首,《刑法》条67条第2款的规定,其“特别”之处在于如下两个方面: (1)主体的特殊性 必须是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三种人,因其人身已经处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下,故不存在“自动投案”的必要和可能

刑法对特别自首的规定
  关于特别自首,《刑法》条67条第2款的规定,其“特别”之处在于如下两个方面:
  (1)主体的特殊性
  必须是依法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三种人,因其人身已经处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下,故不存在“自动投案”的必要和可能性。
  (2)供述的罪行具有特殊性
  并非所有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都构成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只有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并且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如果其供述的罪行与已被掌握的罪行属同种的,虽然可以酌情从轻,但不属于自首。如,甲因盗窃被羁押,在侦查期间,甲又如实向公安机关交待此前他还有两起盗窃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则甲交待的另外两起盗窃并不能作为自首处理;如果甲交待的是此前他有一起诈骗罪行,则此时可作自首处理。
  3、自首与坦白的区别
  正确区分自首与坦白的界限,是正确认定自首不可避免的问题。一般意义上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交待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国。因此,自首和坦白都属于犯罪分子犯罪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范畴。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对于一般自首而言,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是自动投案还是被动归案,即如实交待罪行的前提不同。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如实供述罪行;而坦白则是犯罪分子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
  对于特别自首与坦白而言,二者区别在关键在于如实供述的罪行是否属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如果是则属于自首,反之则属坦白,因为坦白者所供述的是已经被指控的本人之犯罪事实,即该犯罪事实司法机关已经有所掌握;
上述区别表明,自首和坦白所反映的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程度有所不同,自首表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轻,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刑法将自首作为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而坦白者的人身危险性与自首犯比相对较重,因此,坦白只是酌定从宽处主情节。
  4、对自首的处罚
  关于自首者的处罚,依法具有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即一般情况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二层次是如果原来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层次是如果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328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双方和解以后,检察院可以免于起诉。
刑法对偷盗的具体规定
盗窃800元以上构成盗窃罪。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刑法司法解释
不论克数,三次算多次
夫妇俩没有离婚,我该怎么办才能回到孩子身边?
如果符合变更抚养关系条件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你好,我找朋友免费帮忙,结果他自己不小心摔伤,还很可能残疾,请问如何赔偿
遭受人身损害未造成残疾的受害人可以对责任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的方面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
无接触交通事故
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