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取消取保候审担保人吗
更新时间:2021-05-30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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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担保人和缴纳保证金,那么,能够取消取保候审担保人吗?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
能够取消取保候审担保人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不愿继续履行保证义务或者丧失履行保证义务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的申请或者公安机关的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责令被告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
取消担保的方式,是向取保候审的机关出具申请书,要求取消担保。

二、
取保候审担保人承担的风险
取保候审担保人是为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获得暂时的人身自由向公安机关等提供的担保,担保的范围是对嫌疑人取保期间遵守法律和公安机关的规定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取保后,公安机关并不停止对其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侦查,检察机关仍将对其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仍将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因此,嫌疑人在取保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法律和公安机关规定的妨害案件侦查、取证、起诉和审判的行为。担保人将对嫌疑人取保期间的违规或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赔偿、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三、
取保候审担保人的责任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随传随到,候审不误。违反规定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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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要担保人,取保候审担保人没有固定收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
1.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2.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需将相关文书及案由、犯罪嫌疑人、保证人基本情况送交居住地同级公安机关。
3.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核实保证金已交纳后,人民检察院需将相关文书、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及银行收款凭证送交居住地同级公安机关。
4. 公安机关收到文书后,应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5. 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需在二十四小时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及保证人的身份及相关材料,并报告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可以取保候审吗,没有担保人可以吗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