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0年3月,年近50岁的四川人陈xx准备结束打工,于是向所在的路桥一家地毯加工厂提出辞职。根据工厂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报告通知厂方。陈xx一切照做,到了四月,她准备辞职回家,可老板还拖欠她一千多元钱,这笔钱当初是厂方所谓的务工押金。不管押金是否合法合理,陈xx辞职了这钱当然得归还。可老板却打起了马虎眼,让她去财务那里领,财务却说没有这笔钱,陈xx被踢了皮球。
5月25日中午,急着回家的陈xx再次来到地毯厂向老板讨要工钱又未果,满心委屈的她看着老板停在厂区里的宝马车气愤不已:你开得起宝马却要拖欠我一千多元的辛苦钱。冲动的陈xx突然捡起地上的石头狠狠地砸向宝马车,致宝马车驾驶室玻璃、引擎盖、车门等多处损坏,经鉴定损失价值5412元。 经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1日,陈xx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欠薪不还是老板错在先,可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陈xx没有去劳动部门寻求维权而是采取了过激的方式。虽解了一时之气,但这种做法实在是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