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矿难原矿长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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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市xxx煤矿原矿长刘xx、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xx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今日上午在陕西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原矿长刘xx被判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xx被判5年。
2004年11月28日,铜川矿务局xxx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6人死亡,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165.91万元。
矿难发生后,该矿原矿长刘xx、原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王xx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司法措施。今年6月28日,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悉,由于该案影响重大,从审理到宣判都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关注,这也是该案审理5个月后才宣判的原因。(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