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懂法的孔某因重婚罪,被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2002年经人介绍,被告人孔某与同乡温某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婚后,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两人经常生气、吵架。后孔某离家外出打工,在打工期间认识了一男子陈某。在生活中,因陈某对孔某非常照顾,二人渐渐产生了感情,后陈某带着孔某回到自己家乡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2014年4月份,孔某的丈夫温某发现其在外边又结了婚,并且生育了一子,遂以重婚罪向西平县公安局报案。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某明知自己有配偶,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考虑到案发后被告人孔某自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