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与聚众淫乱罪有何区别?

更新时间:2012-12-18 20: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强奸罪与聚众淫乱罪都可能基于奸淫的目的而发生性交关系,有相似之处。但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强奸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人;后者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既包括男人,又包括女人。(2)主观目的

  强奸罪聚众淫乱罪都可能基于奸淫的目的而发生性交关系,有相似之处。但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强奸罪主体为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人;后者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既包括男人,又包括女人。

  (2)主观目的不同。强奸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与受害女性发生性交关系,受害女性则无与行为人性交的意图,即性交行为违背了其意志;后罪则是出于淫乱之目的。淫乱,并不一定性交,即使男女双方性交,也是双方出于自愿。此时,双方有与对方性交淫乱的意图,都是为了寻求无耻下流的感官、精神刺激,以填补精神空虚,发泄其无聊情绪。

  (3)行为方式不同。强奸罪的行为方式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后罪的行为方式则为聚众淫乱或多次参加淫乱。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的多人一起进行淫乱。淫乱,则是指男女之间、男性之间、女性之间的一切有关性的活动及行为。

  (4)有无犯罪对象不同。强奸罪必有对象,为妇女。对于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非典型强奸行为来说,其对象还仅限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后罪则无行为对象。

  (5)所侵害的客体不同。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自由意志或幼女的身心健康,属于人身权利的范畴;后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公共秩序及其良好的道德风尚。聚众淫乱活动中,有的男子如果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不愿参加淫乱活动的女性与自己或他人性交,或者奸淫其中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又构成强奸罪,两者若存在牵连关系,如为使某妇女参加淫乱,对之强奸,致使妇女参加并发展为自愿,则应择重罪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否则,不存在牵连关系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在我国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有什么区别?
"您好,前者主体可以为自然人也可以为单位;而后者主体一般只能为自然人。前者侵害的客体为市场经济交易秩序和公私财产权利;而后者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由此可见,强迫交易罪实施的暴力、威胁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直接电联说明情况或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区别有那些?
1.这个问题很宽泛,网上可以找到很多答案。2.我来讲一个实务中的细节方面吧,比如在追要货款的时候,将欠款的人给关起来的,向其本人或家属追要货款,这种情况因为有合法的债务,所以法律规定为非法拘禁,而非绑架犯罪。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前者包含拘禁行为,侵犯人身自由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你可以直接起诉雇主,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然后雇主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需要了解被哪个派出所带走,现在是否有通知家属的文书,如果可能涉嫌犯罪,建议尽快
你好,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这种情况可能是商家欺诈。你要保留好付款凭证和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先和商家再沟通,要求其提供第一次付款未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4分钟前
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被起诉,首先可以留意是否收到法院寄来的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通常被起诉后会有书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5分钟前
交五险一金一般不会顶掉高中学籍。高中阶段主要以学校管理的学籍系统为准,和社保系统相互独立。不过,高二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6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