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构成

更新时间:2018-08-3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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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那么一般来说,包庇罪构成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包庇罪构成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包庇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包庇罪构成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二、包庇罪的处罚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包庇罪构成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通常情况下,要是明知道他人是犯罪分子,而为其做假证明的,那么就可以对该行为人以包庇罪定罪处罚了。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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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庇罪的刑罚规定
包庇罪根据情节处理不同。明知犯罪而提供隐藏处等,情节轻可处三年以下刑罚;情节严重则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事前通谋,则视为共同犯罪,依据《刑法》相应条款处理。
包庇罪的判刑标准
包庇罪判刑因情况而异。一般情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严重,如导致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则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事前与犯罪者通谋,还可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包庇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包庇罪处理需综合考虑多因素。首先,确认主体是否年满十六周岁;其次,分析客体是否涉及司法机关刑事诉讼活动;再者,判断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最后,客观方面是否提供隐藏等帮助。依据《刑法》规定,结合具体案情,选择适用刑事处罚或民事赔偿等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