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由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一种类罪名,因此,要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还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触犯了哪一种具体的罪名,然后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来定罪和量刑。
1、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例。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知识: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一种类罪名,类罪名是某一类犯罪的总名称。在我国刑法中,类罪名是以犯罪的同类客体(或同类法益)为标准进行概括的。具体而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包括以下九种具体的罪名,分别是: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生产、销售假药罪;
3、生产、销售劣药罪;
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的相关问题,小编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