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一千六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每增加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职务侵占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教育、征地、等专项款物的;
(2)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3)多次职务侵占的;
1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1、相同之处:
A、侵犯的对象有重合之处。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这里的公司、企业不受所有制性质的限制,包括国有、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的财物,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关于贪污罪的对象,无疑是“公共财物”。但《刑法》第271条第二款、《刑法》第183条第二款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构成贪污罪的,显然其贪污的财物也包括非公共财物。
B、行为特征有相同之处。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财物。
2、不同之处:
A、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财物,而贪污罪的对象不仅是本单位财物,公务活动的礼物未按规定上交等。
B、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C、贪污罪较职务侵占罪处罚要重得多。
总之,实际上就在于主体的不同。
职务侵占罪其实与侵占罪有很多共通的地方,但从犯罪主体来看,其实职务侵占罪就是特殊主体的犯罪了,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只有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有可能构成此罪的犯罪主体。另外在数额标准上面,按照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也是作出了调整的。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职务侵犯罪量刑的标准是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进行确定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则更加。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职务侵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