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
更新时间:2012-12-1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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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下列三种情形:(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下列三种情形:
(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对这一规定,我认为要注意两个问题:
人大解释的效力高于两院解释,两院与之抵触的解释自动失效;且该解释可以溯及到1997年10月1日,即新刑法实施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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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认定有几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及刑事犯罪,具体操作包括:
1. 进行非法活动,无论数额大小和时间长短均可定罪;
2.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3.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不同情形将面临不同的刑罚。
挪用公款罪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挪用公款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包括: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挪用公款罪不同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的认定标准。
2.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对挪用公款行为的具体立案情形。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与法制化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还针对此罪适用情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如下: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达到三百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巨大”。
2.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达到五百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巨大”。
此外,还规定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挪用公款数额达到一定数额、挪用特定款物、挪用公款不退还以及其他严重情节。
哪些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指以下情形: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对这种情况,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论挪用时间长短,原则上都可以构成本罪。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公款罪的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1.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将受到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