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12-12-18 17: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公诉机关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孔x凌,又名孔x能,男,1957年3月14日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汉族,高中文化程度,住襄樊市襄城区陈侯巷三建公司家属院,系襄樊市x建筑集团公司工人。因涉嫌颠覆国...

 

  公诉机关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孔x凌,又名孔x能,男,1957年3月14日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汉族,高中文化程度,住襄樊市襄城区陈侯巷三建公司家属院,系襄樊市x建筑集团公司工人。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犯罪,于2001年4月16日被抓获,次日被襄樊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襄樊市x看守所。

  辩护人郭x、何x,湖北法x律师事务所律师。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检察院以樊检刑诉字(2001)第10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孔x凌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1年10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襄樊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栗洪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孔x凌及其辩护人郭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称:1999年5月以来,被告人孔x凌多次向美、日驻华使、领馆等境外机构写信联络,妄图寻求境外机构的支持,成立非法组织,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指控被告人孔x凌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人当庭出示和提供了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

  被告人孔x凌辩解称:1.自己没有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2.自己未与境外机构相勾结,未触犯(刑法)第106条的规定。其辩护人辩护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告人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告人孔x凌及其辩护人当庭均未提供证据。

  经审理查明,1999年5月以来,被告人孔x凌因对现状不满,多次向美、日驻华使、领馆等境外机构写信联系,寻求境外机构的支持与指导,妄图成立非法组织,颠覆国家政权。具体表现如下:

  1999年5月20日,孔x凌同时给美、日驻华大使写信联络称:“只要你们提供保障,我们将建立一个为你们所用的基地,请你们酌情而行。”

  2000年7月24日,孔x凌同时给美国驻武汉、成都领事写信联络称:“有一极密要事与你共商,因不知准确通信地址,又因能否联络得上两个原因,所以用平信方式一试。请你接信后,务必回信,以便及时商讨。”在一直无回音的情况下,2000年8月23日,孔又向美驻华大使投寄联络信一封,只书一个“?”和一个“!”,意为追问美国大使为何不见回音。[page]

  2000年9月20日,孔x凌又同时向美、日驻华大使投寄内容相同的信件各一封,直接阐明其写信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追求人权、民主,改变中国一言堂的封建统治的目标而寻求美国(日本国)的支持”。并准备建立一个“按照你们的意志,服从你们的领导,接受你们的指挥,一切为你们服务的队伍”,表示将 “在你们的指导和支持下锻炼壮大组织,然后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2000年11月25日,孔x凌又向美国驻华大使投寄联络信一封,要求美国从武器装备和活动经费上给予援助,帮助其“开展工作”。孔详细阐明了对我政权的敌视态度,并自比为埋藏在中国大陆的“定时原子弹”,将会对中国大陆产生“巨大冲击”。劝说美国政府利用中国目前的社会形势,在其配合下使中国的局势朝符合美国利益的方向发展。

  此间,被告人孔x凌还分别给伊拉克、南斯拉夫驻华大使写信,为了一旦罪行暴露后借以开脱罪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为公诉人当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1.书证。案发后,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提取孔x凌写给美国、日本驻华使领馆及伊拉克、南斯拉夫驻华使馆的信件复印件10封。另外,国家安全机关人员从被告人孔x凌家中搜出其写给外国驻华使领馆信件的底稿数份。均经被告人孔x凌当庭辨认无误。2.湖北省国家安全厅关于孔x凌与美国、日本等国驻华使领机构联系情况的证明在卷为证。3.文字鉴定书。经襄樊市公安局鉴定人员鉴定,认定落款时间分别为 “2000.9.20”和“2000.11.25”,署名为“孔x凌”,寄给“美国驻华大使馆”的两封信件是孔x凌所写。4.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论。经襄樊市安定医院鉴定,被鉴定人孔x凌无精神病,为完全责任能力。5.被告人孔x凌的供述。被告人孔x凌案发后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供述与上述其他证据证明的情节相吻合。

  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证据来源合法,能够全面、客观地证明本案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孔x凌因对现状不满,进而敌视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多次给境外机构写信联络,策划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孔x凌与境外机构相勾结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孔x凌辩解称,自己没有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本院认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属于行为犯。被告人孔x凌积极写信与境外机构联络,实施了策划推翻国家政权的具体行为,符合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故被告人孔x凌的这一辩解意见不能成立。被告人孔x凌还辩解称,自己未与境外机构相勾结,未触犯《刑法》第106条的规定。其辩护人辩护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告人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该两项辩护辩解意见与本院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孔x凌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1年4月16日起至2002年4月15日止),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312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分析我的案例
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想咨询一下,谁有2018年最新的逃汇罪案例分析
您好,您的提问已知悉,现回复如下: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相关案例
犯罪案例分析论文
这方面的论文比较多,不知你想知道哪一方面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分析违法案例
只是不报警的话,也不存在触犯法律的问题,但是不能为其保密或者掩藏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实际日期可以吗?
针对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实际日期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重新协商确定生效日期、签署补充协议明确实际生效日期等。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利
考入教师编制还没有签订合同就可以离职了
你好,提前三十日申请离职即可
抖音代发三个视频给三块钱兼职违法吗?
如何刷的,哪里发生的事情
居民楼做充桩基里多少米才能做充电桩吗?
在居民楼安装充电桩时,如遇到建筑物结构限制,可能需要改造电气线路或申请特殊许可。具体操作需遵循当地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如提交申请材料、聘请专业施工队伍等。在改造
你好,17岁的男人跟12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违法
与12岁幼女发生性关系违法。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如已犯罪,应尽快自首并配合调查;如未犯罪但对方已报警,应积极与警方沟通并接受调查;如未犯罪且对方未报警,应主动与
快递丢失掉包投诉无果/
如果快递公司丢失了保价物品,应当按照物品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如果有明确的保价金额,则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果保价金额不明确或无法确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协
有酒驾记录还能跑网约车,顺风车吗?
在不同情况下,对于酒驾记录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如果司机刚刚被查出酒驾,应立即停止驾驶,接受交警的处理,并积极配合调查。在酒驾记录被记录在案后,司机应主动向网约车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