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近几年来,一部分大学生为了获得个人利益铤而走险,海南大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以三亚为例,2010年以来,三亚市检察院共办理的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有31人,其中2010年1人,2011年5人,2012年7人,2013年10人,2014年(1月至5月)6人,整体呈上升趋势。
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当前大学生犯罪具有如下四大特点:
一是网络化、智能化犯罪倾向明显。有些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通过扫一扫附近的人“交朋友”,骗取信任后实施盗窃和骗取钱财。如琼州学院钟某利用在电信兼职机会,欺骗电信CRM系统管理员为其设置管理员权限,非法为41张电信卡充值79000余元,并在网上售卖。
二是作案地点、对象、类型单一。这类案件绝大数发生在大学校园里,侵犯的对象也多是同班或同校同学,而且多数是侵财犯罪。
三是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如琼州学院牛某,因与寝室同学发生口角心存不满,就邀约社会闲散人员对该同学进行毒打伤害。
四是女大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2010年至2012年间三亚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件为零,2013年至2014年5月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件4人,均为盗窃类犯罪。